淮北市发布育儿补贴实施方案 生育二孩补贴2000元、三孩补贴5000元
发放生育补贴是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成本的重要举措。日前,我市印发《淮北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明确对我市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
《方案》规定,符合条件的家庭中,生育第二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生育第三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中,资格认定标准为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或一方为本市户籍,所生育的子女户口需要出生登记在本市;夫妻双方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方案》对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认定有明确要求。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生育补助(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生育补助。同时,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夫妻收、抱养的子女,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均不计入子女数。
《方案》指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生育登记凭证,由单位审核确认并做好发放登记。其他人员向子女户口登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淮北市一次性育儿补贴申请表》,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生育登记凭证,由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初审,镇(街道)审核确认。
为了推动相关工作落细落实落地,《方案》要求各县(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公安、民政、数据资源等部门协调配合,把发放育儿补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落实。要严格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认真执行标准和程序,确保资金足额发放,补助对象应享尽享;加强对补贴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建立资金发放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市级卫生健康、财政部门定期进行核实。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及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全覆盖多层次宣传发放育儿补贴的重要意义,让广大群众及时、全面、了解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作出贡献。(记者 詹岩 通讯员 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