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公布后,将有哪些变化?国家卫健委回应
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我国首个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后,医疗机构将会有哪些变化?在同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负责人李大川提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分级诊疗、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强化医疗服务可及性、改善就医体验等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围绕这些目标任务强化落实。
李大川表示,在医疗资源布局方面,国家卫健委将加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临床重点专科“百千万”工程建设,发挥高水平医疗机构和专科的辐射带动作用;同时会同国家发改委实施好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开展县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补齐区域和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短板。
另外,还要进一步做好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三级医院对口帮扶、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等工作,缩小城乡间和地区间的差异。
在医疗行为管理方面,将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建设,强化医疗质量相关核心制度的落实。继续做好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导地方做好医院评审评价,引导医院进一步提升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还将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开展对高额医疗费用的抽检评价,实施穿透式监管。
同时,继续实施“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提高医疗机构内部治理水平和服务效能。进一步落实行风建设,做好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执业环境。
在医疗服务体验方面,国家卫健委将加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的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同时,继续实施“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的主题活动,围绕群众看病就医的全过程,推进实施预约挂号、多学科诊疗、疼痛诊疗、日间门诊、院外延伸服务等举措。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服务理念,推动形成流程更科学、模式更连续、服务更高效、环境更舒适、态度更体贴的医疗服务模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文 | 记者 刘克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