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人 10类工伤保险经办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
“不用我奔波,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直接打到我社保卡上,现在的工伤社保服务真好。”惠城区工伤职工刘师傅说。
以往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提交相关材料到市或各县(区)社保服务大厅办理。近年来,惠州市社保局大力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社保服务体系,优化经办流程,精简办理材料,缩短办理时限,让群众“少跑路”“不犯难”,最大程度方便职工足不出户、方便快捷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目前我们有10类工伤保险经办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只需一部手机,足不出户便可办理工伤保险业务,方便又快捷!”惠州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10类工伤保险经办服务事项具体包括: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申报;工伤保险市外交通食宿费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续发);工伤异地居住(就医)备案;工伤保险市外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个人待遇明细查询(工伤保险)。以上10类工伤保险经办服务事项,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可自行通过网上大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粤省事、广东人社APP等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工伤职工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后,才可按规定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申报”事项在线上填写申请信息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邮寄所需材料到相应的受理机构。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需在办理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结算后才能线上申领。
惠州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加大创新力度,利用工伤协议机构联网结算系统等信息手段,持续提高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数据共享范围,最大限度提升群众办理工伤业务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惠州日报记者骆国红 通讯员赖纯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