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来源:观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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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4
观点网讯:7月12日,山东省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涉及加装电梯和租赁住房等。根据新规定,缴存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在菏泽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费用,提取上限为个人分摊金额(扣除政府奖补资金)。
新政还明确,新市民和青年人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后,若在菏泽市无自有住房且符合租房条件,可按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新市民定义为未获得菏泽户籍或获得不满三年的缴存人,青年人则指35周岁以下缴存者。此外,无房租赁期间,缴存人可灵活办理租赁住房提取业务,且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取消了“近6个月无公积金贷款结清记录”及“近6个月内无公积金支取记录”的限制条件。菏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这些调整,旨在优化公积金使用,提高缴存人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