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医保局推出生育医疗待遇新政策
来源:孝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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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31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郑玉欢 通讯员戴希强
“现在的生育政策真好,一万多元的费用报销了八千多元,比预期多报销了2000元。”近日,领取到生育津贴的刘女士开心地说。
今年4月,刘女士到市民之家医保窗口咨询生育政策时了解到,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标准,顺产支付限额4500元,剖腹产支付限额6500元。5月初,在市妇幼保健院生完孩子后,刘女士随即办理好生育津贴申请手续。
刘女士生育费用多报销2000元,得益于市医保局持续提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生育医疗待遇费用保障水平。
自5月1日起,市医保局推出生育医疗待遇新政策,只要参加孝感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众,均可享受更高水平的生育医疗待遇保障。
生育医疗待遇主要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等,本次调整主要是提高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保障水平。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标准由顺产4500元、剖宫产6500元定额支付,调整为顺产、剖宫产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与基本医疗年度限额合并计算;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按照普通住院政策报销,由最高顺产1500元、剖宫产2500元定额支付,统一调整为顺产、剖宫产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与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此外,居民生育门诊取消支付日限额,居民生育门诊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50%报销,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