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医疗待遇提高了?医保局解答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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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28
近日,有成都市民在“群众呼声-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留言咨询有关生育医疗待遇的问题,成都市医疗保障局作出详细解答。
该市民询问,“听说2024年6月1日后,成都市生育保险报销有所变动,想知道具体变动了哪些?”
收到网民留言后,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回应称:
一、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标准由700元调整为1000元;
二、生育医疗费标准由顺产2000元、难产(含剖宫产)3000元定额支付调整为顺产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限额支付,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由增加400元调整为增加1000元。
三、其中,产前检查费为定额补助,生育医疗费调整为限额支付。限额支付是指本次发生的生育医疗总费用,扣除乙类先行自付、超限价自付、自费费用后,在生育医疗费限额标准内,不设起付标准,据实支付。
(来源:群众呼声 - 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