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怎么计算?因工伤亡的待遇有哪些?
原标题: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怎么计算?因工伤亡的待遇有哪些?
南国都市报4月21日讯(记者 谭琦)近日,“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专栏邀请相关业务负责人对社保医保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问: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答:各类工伤保险的保险费都不需要劳动者本人负担,由企业负担。
一般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基准率,根据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主要分为0.15%、0.3%、0.6%、0.7%、0.8%、0.9%、1.2%、1.5%等费率,现行费率为基准费率的50%(阶段性减半征收时期)。
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基层快递网点为每名从业人员每月缴纳工伤保险费金额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0.3%,从业人员个人不缴费,目前按减半——0.15%征收(阶段性减半征收时期)。以邮政行业为例,目前单位须为每人每月缴纳11.23元。
实习、见习人员、超龄人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2024年1月起实行新政,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均按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按照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执行,享受阶段性减半征收政策。
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以工程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按建设项目工程总造价的0.65‰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2022年4月起执行,不享受阶段性减半征收政策)。
问: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答: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工伤产生的一系列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待遇。
工伤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省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因工致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用人单位工伤预防费也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护理费;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
问:因工伤亡的待遇有哪些?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工伤死亡待遇包括3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二部分是供养亲属抚恤金。 第三部分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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