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休期间步数过万 公司推定为“泡病假”!合理吗?
病休员工微信步数过万,公司推定为“泡病假”,进而按旷工处理,这合理吗?
今天我们聊聊这个话题:病假。一起来看案例↓↓↓
小陈原是艾巴赫公司卷簧工。2019年2月25日,小陈通过微信告知公司人事经理:“星期五上班把腰弄伤了。”并在微信中发送了两家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3月18日上午,小陈至公司上班。接近中午时,小陈因脚痛向其生产经理请假去医院就诊。此后小陈请了病假。
4月3日,公司向小陈发出开除通知,理由之一是骗取休假。小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公司支付小陈赔偿金118779元。公司不服裁决,提起诉讼。
为证明小陈病情虚假,公司向法院提供了2019年3月18日的厂区门口监控视频和当日微信运动记录。
■ 视频显示,早上跑步进入厂区,中午步行离开厂区;
■ 微信运动记录显示,晚上步数为16949。
公司据此主张小陈右脚正常,不存在生病的事实。
如果员工给的是假的病假条会被开除吗?哪些病假是无效的?
问
因微信步数推定员工“泡病假”合理吗?
法院认为,公司的推定材料不足以单独推翻员工的病假证明。公司如要推翻员工的病假证明,需提供更为有力、直接和充分的证据,或者指出病假证明存在明显的错误、矛盾或伪造等情况。
本案中,从小陈提供的门诊病历及其已经递交给艾巴赫公司的诊断证明书等材料看,小陈因腰痛、右脚痛等就诊并休息是事实。法官认为生活中影响微信运动步数的因素很多,不能仅以小陈微信步数多就推定其右脚正常。法院一审、二审判决,艾巴赫公司与小陈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
不过,如果劳动者通过伪造医院诊断证明等方式“骗取”病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问
哪些病假是无效的?
《劳动法》规定,以下这6种病假是无效的↓↓↓
病假证明来源不明
如果仅有一张病假证明,而没有挂号单、病历记录、医疗费发票、检查单等一系列证明。或是提供的病假单、病历本系手写,并无该医院或医师的任何印章,且不能提供其于该日至该院挂号就诊的相关单据,就不能形成完整就诊记录。
也就是说,来源不明的“证明”无法证明员工患病就诊的事实,“病假”具有明显的欺诈性。
医生违规或越权开具病假证明
作为医疗机构以及专业的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需要符合他们相应的流程以及基本要求。
如果说员工提供就诊记录显示的就诊科室与《诊断证明书》显示的科室不一致,而医师却为同一人,那这种情况明显不符合常理。
病假期间劳动者外出旅游
病假本来设置目的在于因病休息,但明明应该休息的“病人”却在外旅游,那肯定是说不过去的。
这时员工已经违反诚实守信原则。就算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也合情合理。
以患病为由不提供病假证明
公司有相应病假请假制度,作为员工都应严格执行和遵守,拒不提供病假证明的行为,是在对抗用人单位的管理,公司可以依照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由他人代开的病假证明
有的员工不在本地就诊,由他人代开病假单的情况,单位应该核实该期间员工在外地的证明。如有虚假成分,依然是无效病假。
病假证明有被涂改痕迹
现在很多医院的病历和病假证明已是机打,不太可能出现修改的情况;如果在手写病历和病假证明的情况下出现有明显涂改的情况,致病假证明病假期间与病历不符,医院又未出具证明称涂改为其所为,那病假无效。
(劳动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