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补充工伤保险待遇发布“升级版”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日前我市对补充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进行了增项和提标调整,并对经办服务加以完善,从而进一步减轻了用人单位工伤赔付负担,提高职工工伤待遇,保障水平居全省前列。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负责人介绍说,此次调整标志着我市补充工伤保险政策进入“2.0升级版时代”:
其一是赔付项目“五进七”,在原来的五项(停工留薪期护理补偿金、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一次性伤残津贴补偿金、一次性工亡抚慰金)基础上,增加了工残补偿金、工伤复发治疗期护理补偿金两项。调整后的保障范围更加广泛,体现了人性化。
其二,赔付标准提高了,更加利企惠民。原有的五项待遇项目赔付补偿标准均有一定幅度的提高,而用人单位缴费标准仍保持不变,参保“性价比”高,用人单位在工伤赔付方面可以进一步“减负”,工伤职工个人也得到更多“实惠”。其中调待幅度最大的是工亡抚慰金,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了15万元;其他四个项目调整幅度也在0.2万元到2.4万元之间。同时,新增加的一级至六级工伤职工工残补偿金和工伤复发治疗期护理补偿金两个项目,依据工伤鉴定等级,分别给予工伤职工或者单位5万元—2万元不等的补偿。据测算,按照补充工伤总体补偿待遇增长计算,增长比例约55%左右,与原待遇项目标准相比平均增加20%左右。
其三,是对经办服务进一步优化,理赔便捷高效。承保商保公司进一步完善了信息系统建设,简化在线申报流程,增设服务热线、网络查询服务、微信QQ交流群等,线上线下全方位联动。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也将配合开展新一轮的活动,向辖区企业告知利好,持续对重点企业“一对一”上门宣传推介,引导更多企业参保,提升补充工伤保险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补充工伤保险是政府部门引导、用人单位自愿参加、商业保险公司承办运营,与基本工伤保险制度有效衔接的商业性补偿保险。我市补充工伤保险自2023年8月15日正式上线以来,全市企业参保踊跃。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参保企业362家,参保人数1239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