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个人账户可为家人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费
原标题:宜昌市职工医保再出便民新举措(引题)
个人账户可为家人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费(主题)
三峡日报讯(记者蔡昶、任佳)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即日起,参加宜昌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帮家庭共济成员(配偶、子女、父母)支付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据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医保科工作人员杜娟介绍,凡是参加宜昌市职工医保的市民,可将在宜昌市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绑定为自己的家庭共济成员,并为家庭共济成员申请支付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成功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费用,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职工医保参保人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已经完成了家庭共济成员的绑定,且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的费用已经缴纳到账;职工医保处于正常参保状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足够支付所申请返还的费用。
如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居民医保费用,申请人需要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等绑定家庭共济成员。完成绑定后,再次进入“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中的“个人账户共济”模块,点击“个人账户支付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申请”进入业务办理界面,选择缴费年度和居民参保人,系统自动回显“返还金额”。申请人输入自己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点击“提交”完成申请,共济成员缴纳的2024年度居民医保费将自动返还至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续,还可进入“个人账户支付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进度查询”查看办理进度。
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彭静表示,在前期已实现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家庭成员缴纳市民保、在医疗机构药店发生的自负医疗费用的基础上,宜昌市率先在省内上线该功能,目的是能够提高职工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方便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下一步,宜昌市将按照省里相关部署,将个人账户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费的范围从参加宜昌市城乡居民医保扩大为参加湖北省的城乡居民医保,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民、惠民的医保服务。
据了解,2024年度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财政补助640元/年。目前,2024年度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还未参保缴费的广大居民朋友们可抓紧时间缴费参保,逾期将无法补缴。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