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贷款额度,外地缴存人员可申请贷款……漯河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
为贯彻落实漯河市委、市政府“确保开门红、坚决守底线”工作要求,进一步提振我市房地产市场信心,加速释放住房消费潜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最大限度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为刚需和改善性需求缴存人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便利,助力全市“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为地方经济发展添赋新动能。
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采取了以下措施:
1.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对于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升至70万元。而单身缴存人的最高贷款额度则从35万元提高至50万元。
2.维持最低首付比例不变。无论是首次购买还是再次购房,缴存人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20%。
3.放宽公积金贷款年龄限制。对于个人信用良好且具备偿还能力的贷款人,我们将适当延长贷款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后的5年内,但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
4.外地缴存人员可申请贷款。当前政策下,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者无需为我市户口。无论是本地缴存职工还是外地缴存职工,只要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房,均可享受公积金贷款服务。
5.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贷款。在我市按规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我市辖区内购买家庭(本人及配偶)的首套或第二套住房时,若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也可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
在提取方面,也有以下政策:
1.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为了减轻缴存人家庭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的资金压力,我们与市住建局合作推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业务。在缴存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和相关承诺书后,即可提取家庭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此举显著减轻了购房者在购房初期的经济负担。该政策将在2024年3月份实施。
2.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公积金。目前,我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支持5年内的购房手续。对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取时效从购房首付款发票开具之日起计算;对于购买二手住房的,提取时效从购房款发票开具之日起计算。
3.持续运行“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在我市,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其配偶可以同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时本人账户内余额不足时,还可以同时提取购房人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4.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可用于偿还贷款。贷款人本人及配偶可随时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对于购买住房并申请商业贷款的,还可进行还贷提取,每年可提取一次。
(来源:漯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