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买这类房产公积金贷款可以上浮
《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4年1月14日起施行,对提高珠海人居环境质量将发挥重要作用。《办法》明确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建筑作为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以按照不超过规定的比例上浮。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寿命期内,节约用地、用水、能源、建材等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民用建筑。
据悉,目前珠海市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3年前三季度,新建绿色建筑面积1079.12万平方米,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超过95%。全市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运行标识的项目388个,其中二星级设计标识304个、二星级运行标识2个、三星级设计标识13个、三星级运行标识1个,二星级标识以上建筑占比82.47%。珠海还积极推动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已累计5个项目获得国家认证的近零能耗建筑标识,居全省第二,其中水发兴业新能源产业园研发楼,是全国首个零能耗认证建筑,也是省内建筑面积最大的零能耗建筑。
《办法》明确本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执行高于国家、省和市的节能标准,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鼓励在民用建筑中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应当优先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及产能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优先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推广能效贷款、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质押贷款等信贷产品;鼓励保险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建筑质量、绿色建筑性能等相关绿色保险业务;对采用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建造的项目,在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环节通过并联审批和绿色通道方式办理,以缩短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建筑作为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以按照不超过规定的比例上浮。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