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人: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将于12月31日到期
27日,记者从洛阳市社保中心获悉,河南省阶段性缓缴的社保费补缴工作即将于12月31日到期。此项工作涉及两类人群——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
洛阳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办理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于2023年12月底前将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到位,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限补缴的,将从补缴最后期限的次月起按日加收欠费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灵活就业人员未按规定时限补缴的,2024年不得补缴2023年底前未缴费月度。
“也就是说,个人一旦错过补缴期,便不能向前追溯补缴,将会影响个人退休后的整体待遇。”上述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关注参保缴费情况,维护自身社保权益。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线上缴费的主要渠道
1.支付宝搜索“河南税务”小程序,按照相关提示,选择自己需要缴纳的险种进行缴费。
2.微信关注“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选择“微服务”中的“社保费缴纳”,进行信息绑定后选择自己需要缴费的险种进行缴费。
3.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小程序,按照相关提示,选择自己需要缴纳的险种进行缴费。
4.下载“河南税务”App,选择“办税”中的“社保费业务(免登录)”,按照相关提示选择自己需要缴费的险种进行缴费。
线上缴费渠道,既可为自己缴纳社保费,也可为他人代缴。除线上渠道之外,缴费人也可选择中国银行、中原银行等银行网点,或到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等线下渠道缴费。(洛报融媒·洛阳网见习记者 周欣然 通讯员 胡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