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楼市又出新政!公积金二次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
近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至2024年7月31日停止执行。执行期间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时调整优化。
《通知》明确,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研究,决定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其中提出,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至20%。
新增四项政策
《通知》明确,支持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既提又贷”。缴存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超过1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无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至20%,利率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缩短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间隔限制。缴存职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间限制,由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12个月调整为6个月。
取消异地贷款的户籍地限制。省内其他市(州)和省外缴存职工在贵阳贵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户籍地限制。
出台多项涉房政策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在此之前,贵阳曾出台一系列涉房政策。
日前,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2023年7月24日起,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全域通办”服务。缴存单位和职工过去需按照属地原则在属地服务网点办理公积金业务,转变为按照就近原则自主选择最方便的服务网点办理公积金业务的模式。
2022年4月28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1年。此后,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5月再次发文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4月27日。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6月,贵阳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下降0.2%,同比下降1.5%,1-6月份均值同比下降1.8%;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下降0.4%,同比下降1.2%,1-6月份均值同比下降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