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伤保险相关政策知多少?
参加工伤保险有哪些具体规定?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参加工伤保险,我个人需要缴费吗?
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发生工伤可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归纳起来,主要有四项:一是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二是停工留薪待遇;三是伤残待遇;四是工亡待遇。
职工应到哪种医疗机构进行工伤治疗?
职工治疗工伤,应到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但伤 (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入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
发生工伤了,对于费用报销有什么具体要求?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享受什么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如何认证?
享受1-4级伤残津贴、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在每个年度内完成一次待遇资格认证即可。可以使用“支付宝”等手机APP进行线上认证,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社保大厅服务窗口进行现场认证。
1-4级工伤职工应享受哪些待遇?
被鉴定为1-4级的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及护理费。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如何享受?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支付。
发生工伤后应该怎么办?
发生工伤应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