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算:2022出口退税问题详解
出口退税率是出口货物实际退税金额与税收计算依据的比例。它是出口退税的中心环节,反映了一定时期的国家经济政策,反映了出口货物的实际税收水平。退税率是根据出口货物的实际整体税收负担确定的,也是零税率原则和宏观调控原则相结合的产物。
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出口免税和退税,出口免税是指货物在出口过程中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即货物在出口过程中与出口前的销售过程相同;出口退税是指出口前货物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退还。现行出口退税率有17%、14%、13%、11%、9%、5%等;
零出口退税率主要适用于一些国家限制出口的商品。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视为国内销售。出口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不计算应收退税,然后按以下公式计算销售税:
北京中算:2022出口退税问题详解
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 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和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价格)÷(1 征收率)×征收率
因为货物的进项不需要进项转出,所以可以直接扣除进项。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如果生产企业已按规定计算免税退税,并已转入成本科目,可以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按规定计算税率与退税率的差额并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以将税率与退税率的差额转入应收出口退税金额。
【出口退税怎么计算】
(一)计税依据
是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征应退税额。
(二)计算公式:
1.「先征后退」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
免税进口料件视同已征税款(简称「模拟抵扣」)=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
2.「免、抵、退税」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免、抵、退」税按月申报,季度办理退税。若出口货物占当期全部销售额50%以下的企业,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负数)必须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不得办理退税;若出口货物占全部销售额50%以上的且季度末应纳税额为负数时,可申请退税;公式为:
(1)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本季度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时:
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2)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本季度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时:
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本季度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
(3)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