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新!又一波出口退税支持政策来啦

今年6月21日,又有新的一波出口退税政策出台啦!让我们快来看看都有什么吧!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相关
从事外贸综合服务的企业,在完成委托代办退税备案之后,就可以申报代办退税了,而且无需先行办理代办退税备案。原本外贸综合服务的企业在代办退税备案时,是需要报送代办退税风险管控的,现在更改为企业留存备查,更加方便。
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
目前,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的“容缺办理”措施得到常态化推行。那么,什么是“容缺办理”措施呢?该措施是以风险可控为前提,按照现行规定,需要先通过实地核查,才可以办理首次申报退(免)税和变更退(免)税的业务,不同的企业、不同的业务类型,都被设置了不同的退(免)税限额标准。如果企业累计申报的退(免)税额没有超过限额标准,那么税务部门在审核办理时,应为企业优先办理退(免)税业务;如果企业累计申报的退(免)税额超过了限额,那么超过限额的部分应等待税务机关实地核查之后,再完成办理。如果税务机关在实地核查后发现,企业已经完成办理的退(免)税业务时不符合退(免)税条件的,那么应该追回已经退(免)的税款。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所说的适用“容缺办理”出口退(免)税的业务类型,包括了企业出口货物以及视同出口货物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并且也包括了企业在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发生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后,申报的出口退(免)税。
全流程无纸化
现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中标证明通知书》《来料加工免税证明》该6类出口退税证明,开具方式已经完全由纸质化改为电子化。企业办理后续涉税业务,也无需另行报送纸质证明。
“一减少”“一增加”
“一减少”指减少了一个申报事项,“一增加”指增加了一个视同收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