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裁员、少裁员可返还部分失业保险费!广西继续支持用人单位减负稳岗扩就业
三项纾困政策支持用人单位减负稳岗扩就业。图为2020年6月,南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内举办的一场招聘会吸引了不少求职者。 南国早报记者 刘冬莲/摄
6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出台政策,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和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三项政策。其中,参保企业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的,可返还上年度本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用的30%~60%。
为方便广大参保企业和单位,广西各地全面推行“免申快办”模式。该模式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向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或其他参保单位)精准推送信息,无需企业主动申领,从而实现精准发放稳岗返还。
此次两部门结合广西实际制订出台此三项政策,目的是支持广西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用人单位减负稳岗扩就业。三项政策的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政策实施过程中,若国家及自治区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项纾困政策
政策一: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申领条件为:参保企业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申请企业还需符合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满12个月以上等条件。
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政策二: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
失业人员缴纳事业保险满一年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长也有一定期限,期满则停发。2020年至2021年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累计发放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从失业人员申领之月起计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
政策三: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企业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未放宽前为3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