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缺票,你还在买吗?合规的一般纳税人核定为什么不试试?
自从营改增之后,加上金税三期上线,国地税合并以及个税改革的逐步推进,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越来越多,涉税的事情也越来越多,这也就意味着,企业想要在“税”上面做手脚,也越来越难了。
金税三期系统通过网络大数据对比,利用发票底账,逐一实施采集、存储、查验、对比发票等全信息,已经从源头上掐断了偷漏税的可能。如果还想着买发票来冲抵企业成本,无疑是饮鸩止渴,自绝于身。补税、罚款、交滞纳金都算好的,严重的涉嫌刑事犯罪,哭都来不及了。
想要合理的解决因税负带来的利润过低问题,那么,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能是个不错的选择。
一些发展不是很好的地方,因没有其他特色可以吸引其他外来企业的入驻,就会利用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条件,吸引企业过来。如一般纳税人的奖励扶持政策和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户核定征收政策。
我国实行的是分税制度,就是中央和地方各自按不同比例进行留存。企业全额缴纳的增值税,一般是中央收取50%,地方留存50%;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一般是中央收取60%,地方留存40%。如果企业在地方园区内成立一般纳税人的有限公司,在正常纳税之后,地方留存的部分当中,可以有30%-80%奖励到企业账户。
另外就是针对一些企业利润过高,所得税高的企业,可以进行核定征收。在园区内成立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小规模的个体户,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无论是承接主公司业务还是对外承接业务均可,获利之后,按照1%进行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加上目前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果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增值税和附加税免征之后,综合税率也只有这1%。当然,这个政策仅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也就是年营业额不能超过500万。
针对一般纳税人的核定征收也是有的,但个税会高一些,而且入驻条件也相对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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