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个人税优险首笔赔付 参保肿瘤患者自付比例仅7.8%

今年3月,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在辽宁正式落地,符合规定的个人购买税优险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每月200元)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记者从保监部门获悉,辽宁首笔个人税优险赔付已经完成,参保患者个人仅承担了治疗费的7.8%。
已有近500人享保险税收优惠
来自辽宁保监局的统计显示,目前,共有泰康养老、人保健康、阳光人寿、新华人寿、建信人寿、太平养老6家人身保险机构正式开办个人税优险业务,累计承保件数近500件,保费收入50余万元。
税优险是目前唯一一款享受个税减免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按照保监会等三部门此前的规定,税前扣除的额度是2400元/年(每月200元)。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3500元/月,如果购买商业健康险保费达到200元/月,意味着其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实际将调高至3700元/月。
保险机构测算显示,月收入越高,通过购买税优健康险可享受的税收优惠越多。假设个人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合计23%,每月税前薪资5000元、7000元、9000元、1.1万元、1.5万元、2.5万元对应全年可少缴税额分别为72元、240元、240元、480元、480元、600元。
首笔赔付个人自付比例仅7.8%
据了解,辽宁首笔完成个人税优险赔付的参保人每月缴费200元,享受年度25万、终身80万医疗费用保险金及多项增值健康管理服务。因肿瘤入院治疗花费7325.42元,其中社保给付1606.49元,通过税优险报销5147.04元,个人自负仅571.89元。通过税优健康险的理赔,该患者个人自负比例由78%降至7.8%。
保险公司方面介绍,税优险是一种补充性质的医疗保险,主要适用于三类人群:一是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二是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三是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从全国各地已经理赔的案例看,税优险的“补充”作用发挥得非常到位,可以实现“医保基本目录之内可100%报销、目录之外报销80%、个人最终支付比例不超过10%”的政策目标。
可以“带病投保”是最大亮点
除了税收优惠,个人税优险最大的亮点是可以“带病投保”。此前的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合同中,很多都将明确规定拒保“既往病史”者,对于隐瞒“既往病史”者拒绝赔付。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已经患病,是没有机会投保健康险的。
但税优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等原因而拒保,而且还要保证续保。记者查阅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条款发现,凡16周岁以上但未满法定退休年龄,且正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均有机会投保税优险。
同时,各保险公司还纷纷拓宽了保障范围,以某公司产品为例,在本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外,还扩展了常见的癌症靶向药、血管支架、PET-CT、住院医疗费用中的冷暖气费用和本地救护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