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风险管理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1840 时间: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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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的分支,因为企业的各项活动均会导致相应的会计核算,而会计核算的方法直接导致企业税务核算,因此,税务风险的管理,也就是企业内部控制中对于税务一方面的管理。

税务风险表现形式为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

《孙子·谋攻篇》中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所以企业应知道自己如何做,也应知道税务局如何查。

内销企业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月“应纳税额”即为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纳税额合计数。

月“应税销售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案例

某商贸企业截止本年11月份销售额为2754667.21,纳税23396.77,期末留抵税额26597.39;12月销售额214679.88,税额36495.61 。请计算该企业本年度的税负率。

1、全年应税销售额累计数为2754667.21+214679.88=2969347.09;

2、11月份期末留抵26597.39元,12月销项36495.61元,

那么12月应纳税额=36495.61-26597.39=9898.22元,

那么全年应纳税额=23396.77+9898.22=33294.99元;

3、全年税负率为=33294.99/2969347.09=1.12%。

附: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

=当期各月应纳税额合计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当期各月[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累计数+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当期[销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转出累计数)-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注:上面[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0(无负数,负数实为期末留抵税额),即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计算口径一致。

评估人员从企业报送的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相关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中提取了商品销售收入、应纳税额、留抵税额、商品销售成本、应收帐款、应付帐款、期初期末存货余额等重要涉税数据对增值税纳税评估的重点指标进行了分析。

Ⅰ、基础分析该企业2003年1月至4月累计应税销售额7030685.10元、应纳税额49,483.78、上年同期累计应税销售额11058605.00元。4月申报销售收入3,831,634.66、销售成本2,747,660.36、实现销售利润838687.51,当月应纳税额为0,下期留抵税额344,182.83。

当月期初应收帐款2,714,949.46元、期末应收帐款3,078,874.18元,期初应付帐款410,819.19元、期末应付帐款-2,018,262.25元,存货余额85,023.27。(1)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7,030,685.10-11,058,605)÷11,058,605×100%=-36.4%(2)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3,831,634.66-2,764,651)÷2,764,651×100%=38.6%(3)本年累计税负率=49,483.78÷7,030,685.10×100%=0.7%(4)当月税负率为零(5)税负率差异幅度=(0.7-2.82)÷2.82×100%=-75.2% (评估模型确定企业税负率2.82%)(6)销售毛益率=(3,831,634.66-2,747,660.36)÷3,831,634.66×100%=28.3%(7)销售利润率=838687.51÷3831634.66×100%=21.88%

(8)销售成本利润率=838,687.51÷2747660.36×100%=30.52%

(9)应收帐款变动率=(3,078,874.18-2,714,949.46)÷2,714,949.46×100%=13.4%(10)应付帐款变动率=(-2,018,262.25-410,819.19)÷410,819.19×100%=-591%

(11)库存存货税负率=344,182.83÷85,023.27×100%=404.8%

企业当月存货额为85023.27元、当月留抵税款为344182.83元、当月存货税负率404.8%元。企业期末存货与留抵税款不匹配,属于异常。

企业本月销售毛利率28.3%×适用税率13%=3.68%,远远大于实际税负率0.7%,属于异常。销售毛益率、销售利润率增长而税负率下降,属于异常。

通过对企业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相互间有关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发现企业本月纳税申报表、进销项税额明细表、零负申报原因说明书所列销售额不统一,分别为:3,831,634.66元、3,848,147.44元、4,333,131元,而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中所列举的数据(本期期初存货为1,451,389.45元,期末存货为85,023.27元,本期存货减少1,366,366.18元,本期抵扣税额762,730.93元,推算购进为5,865,614.33元,加上本期存货减少金额,本期销售成本应为7,231,980.51元),推算销售额应为10110890元;零负申报原因说明书所列已缴增值税填写错误;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得出:该企业申报资料不规范、数据不统一,且可能存在少报应税收入600-650万元的情况。

1.税务局比较关注税负率指标。税务机关的稽查选案,往往从年度税负率异常的企业中甄选,如果你们公司的税负率是1%,而所在的地区其他企业的这一税负率是3%的话,你可能将被列为指标异常企业,即被税务机关评估。具体企业的税负率和地区平均税负,大家可以自行计算和咨询税务机关。

2.新办企业短时间内,大量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在税负偏低的情况下大量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也是为什么发票增量,需要税务机关实地核查的原因。

3.连续3个月或者6个月零负申报。你什么税都不交,税务肯定要过问的!

4.大量利用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抵扣。农产品收购发票确实很难监管,但是也容易被企业所利用,税务当然好好看看你们企业到底采购这些农产品干了什么?

5.变更法定代表人及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异常。公司换老板了,税务也要认识一下你们新老板是谁,为什么更换?企业到底是搞什么的,你的进项和销项都是开具的什么发票,名字对的上吗?

企业基本情况:扬州市XX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3日,2003年4月1日被高邮市国税局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主要经营范围:面粉加工、小麦收购、饲料销售、兑换。该企业主产品是面粉,副产品是饲料(麸皮和黄粉)。职工人数为32人,2004年该企业实现年销售额为8317950.39元,销项税额为1081634.15元,进项税额为1217928.42元,进项税额转出为157098.68元,年度应纳增值税额为22206.89元。该企业反映主营业务收入为8317950.39元,主营业务成本为8234607.47元,营业费用为61040.17元,管理费用为303323.18元,财务费用为106179.36元,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为13216.90元,营业外支出为30398.13元,利润总额为-404381.02元。该企业期末资产总额为3424650.12元,其中固定资产为1605926.19元,所有者权益为838195.34元,负债为2586454.78元。纳税评估过程: 由于该企业近两年连续亏损,但其实际运行状态正常。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8317950.39元,主营业务成本为8234607.47元,其主营成本利润率为1.0%。于是该企业被确定为纳税评估对象,按照《江苏省国税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转入评估分析岗位。通过评估分析认为主营成本利润率明显偏低,企业经营状况应该是不容乐观的,但该企业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其年度新增应收帐款金额为839368.15元,占营业收入的10%,存货的周转状况较好,期末数为648220.03元,比期初数下降了27.56%。而该企业的应付帐款余额引起了评估分析人员的注意。其期初余额为251151.74元,期末余额为-155156.81元,年度增加借方发生额406308.55元。 鉴于以上疑点的存在,向纳税人下发了《纳税评估约谈说明建议书》。纳税人说明理由是:一是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小麦收购价格高,且工人工资又高,而面粉销售价格低,导致主营业务成本偏高,主营利润率偏低;二是企业虽然经营状况不佳,但农产品加工市场是不断变化的,企业通过举债,仍能维持正常运转;三是企业下半年为了增加效益,做到了少进多出,导致存货偏低。对于该企业的说明,明显存在理由过于笼统,缺乏足够的数据信息,未能完全排除其存在问题的可能。于是向局长室做了汇报并建议对该企业实施实地核查。评估分析人员首先对该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及产品结构进行剖析。其每单位原料产出的主产品与副产品比大体是3:1,根据这一基本数据,对该企业的销售明细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其主产品面粉与副产品饲料(麸皮和黄粉)比例偏离了正常的比例关系,副产品饲料(麸皮和黄粉)销售额占整个销售额的35%以上,于是把是否少报主产品营业收入作为主要分析目指标。经调查,该企业的销售对象均为外地客户,而没有本地客户,该企业又存在着门市营业部,营业部是否未申报纳税呢?当即对门市营业部进行了核查,从其销售凭证中查实该企业2004年度未申报销售。对未申报销售的收入进行核实后,发现其配比关系仍存在差距,立即与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询问,并告知,如果不能说明其中的疑点,根据其成本核算状况,税务机关将依据有关税收法律规定结合副产品饲料(麸皮和黄粉)销售额核定其主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及财务人员只得说明其中一部分副产品饲料(麸皮和黄粉)是从别的同行中购进的,尚未取得发票,款已付给对方,所以应付帐款为借方余额,且已进入了生产成本。至此,评估分析人员的疑问有了答案。最后对该企业的其他方面也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分析情况,该企业对少计收入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10000元,其增值税也按规定进行申报,销售麸皮成本多结转116802.97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6802.97元,不合法票据49298.41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面粉成本少结转15778.21元,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经评估分析确定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55942.15元。该企业按照纳税评估处理意见进行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评估建议: 1、重视企业的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管理,特别是加强其成本核算的指导,使企业能够准确地核算其生产成本,为准确计算企业所得税奠定基础。2、税务管理人员应加强辖区内重点企业的管理,注重其生产特点,收集与其生产工艺相关的特定参数,以解决用一些通用指标分析难以发现的问题。 3、进一步加大平时日常管理检查,加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加大法人的依法纳税意识的培养,积极引导纳税人在实际经营中依法纳税。

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0日,经营范围:炉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矿产品(国家专控除外)、电力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以及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五金工具的销售。2003年8月7日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9月1日批准纳入防伪税控,最大开票金额为:十万元,月最大购票限量为:二十五份。

2005年1月至9月期间实现销售收入9,576,831.60元,申报销项税额1,253,200.80元,购进货物金额9,638,900.00元,进项税额1,488,751.94元,实现应纳增值税额17,136.01元,期末留抵252,687.15元,本期库存商品出库8,129,291.63元。2004年1月—9月申报销售收入12,943,184.20元,进项税额1,259,903.28元,上年留抵9,008.55元,已纳增值税426,381.96元,本期库存商品出库10785986.83元。

纳税评估岗位人员在了解该公司相关情况后,决定对该公司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1、对相关比率进行分析

(1)税负率分析纳税评估岗位人员在了解了该公司相关情况后,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决定对公司的税负情况进行测算。

通过对该公司2005年1—9月税负率进行分析,该公司税负率明显偏低,仅为0.18%,而2004年同期税负率为3.29%。该区域同行业税负率预警值为2.03%—3.42%,2005年1—9月该公司税负率低于预警值1.85个百分点,同时与2004年1—9月税负率相差3.11%,税负相对值仅为0.05。

(2)销售额变动率分析

税负率明显偏低,公司的销售情况又怎样呢?

该公司2005年1—9月销售额为:9,576,831.60元,2004年1—9月销售额为:12,943,184.20元,销售额下降明显。

销售额变动率为:(9,576,831.60 —12,943,184.20)/12,943,184.20×100%

=-26.01%。

销售额变动率为负数,明显低于该行业8.3%—17.5%的预警值。销售额变动率与税负率变动率同时低于正常峰值,企业是否存在抵扣方面的问题?

(3)进、销项税率分析

评估人员在翻阅企业有关资料时发现了新的疑点,公司的销售额明显减少,而公司的进项税金为何却在增加?进项和销项之间又是怎样的一个关系呢?

该公司2005年1—9月,销项税平均税率为13.09%,进项税平均税率为15.45%,进、销项税率差异2.36%,高于该行业预警值0.87%。

2、对相关系数进行分析

(1)进、销项税额离散系数分析

企业进、销项税率之间关系异常,为了进一步核实,评估人员对该公司的进、销项税额之间的离散系数进行了分析。

该公司2005年1—9月各月份进项税额离散系数为27.3,而销项税额离散系数只有11.8,通过测算,评估人员初步判定公司在进项税金的抵扣方面可能存在问题。

(2)应纳增值税税额与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分析

为了进一步判定企业纳税是否存在异常,评估人员又对企业的应纳增值税税额与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进行了分析。

应纳增值税税额增长率=(17,136.01—426,381.96)/426,381.96×100%=—96%

商业增加值增长率=(1447539.97—2157197.37)/ 2157197.37×100%=—32.9%

弹性系数=应纳税额增长率/商业增加值增长率=2.92

该公司应纳增值税税额与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小于该行业弹性系数预警值3.94,企业可能存在少缴税金的问题。

3、对税源逻辑关系进行分析

2005年1月至9月份,该公司计税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铁精矿,2004年度计税销售收入来源仍然是销售铁精矿取得的收入,增值税税率为均为13%。

两年计税收入主要来源一致,可以看出企业主营的商品类型没有太大变动。

通过层层分析,评估人员产生了很多疑问:

(1)是否隐瞒销售收入?

(2)企业销售额减少,是效益下滑吗?如果是效益下滑,为何购进货物数量却在增加?

(3)购进货物数量在增加,企业的库存是否也同时增加?

(4)进项税率高于销项税率,会不会是企业申报时错用了增值税税率?

(5)企业有没有接受虚开发票、骗抵进项税和扩大抵扣范围的可能?

(二)约谈举证

(三)实地调查

公司消极回避评估约谈,种种疑点又无法排出,评估工作一时陷入僵局。为了尽快核实企业情况,破除重重迷雾,评估工作按程序转入调查核实环节,评估人员决定对企业存货情况进行重点查实。

评估人员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了公司的货物存放地点,于是兵分两路,一路到其办公地点调取该公司评估期间的进项抵扣税票和已开具的销项专用发票清单,对其购进货物与销售货物逐笔进行核对,对该公司财务报表、现金、银行等相关账簿及现今流量情况作进一步的比对分析;另外一路到该公司货物存放地及钢材经营部进行实地调查。

经过调查核实,该公司存的有关涉税问题浮出水面:

1、该公司2005年1月至9月,该公司以销售铁精矿为主(增值税税率为13%),销售金额9,371,511.95元,占总销售收入的97.9%;销售钢材等(增值税税率为17%)金额205,319.65元,占总销售收入的2.1%。

2005年1月至9月购进货物金额9,638,900.00元,抵扣进项税额1,488,751.94元。其中税率为(13%)的购进货物(精矿粉为主)2,000,001.18元,抵扣税额260,000.15元,税率为(6%)的购进货物577,358.52元,抵扣税额34,641.51元,两项购进货物金额仅占购进货物总金额的26.7%。税率(17%)的购进货物(主要品名为钢材)7,061,540.30元,占购进货物总额的73.26%,抵扣税额1,191,526.93元。

该公司购进货物以钢材为主,占购进货物总额的73.26%,但销售却以精矿粉为主,占到总销售收入的97.9%,企业的经营情况似乎不太合理。

2、现金流量较大,以现金结算的购进货物占全部购进货物的82%。大额的商品采购不是通过银行结算而是进行现金交易,企业的采购工作似乎也不符合常理。

3、该公司于2005年7月9日租赁库房及销售钢材经营部(地址在西安材料总厂),但购进钢材业务早在2005年1月就开始发生了。第二路调查人员查询库存情况及出入库单据未得到配合,调查人员对未配合调查的情况作出了书面说明。

(四)评估处理

根据以上问题和评估经验,评估人员认为该公司涉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嫌疑,且数额巨大。同时,该公司对税务机关约谈采取消极回避态度,对库存查询完全不给以配合。按照评估规程的规定及相关程序,该局立即将此案件移交稽查部门进一步查处。

稽查部门对移送的资料非常重视,立即成立了专案组,顺藤摸瓜,查出该公司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6份,抵扣进项税额839635.19元;隐瞒销售额582439.57元;错用税率少申报销项税额86681.89元。经重新核定,该公司偷逃增值税共计772645.55元。随后,稽查部门将稽查的具体情况对税源管理部门进行了反馈。

三、案例点评

通过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纳税评估案例,我们进行了总结,启示是:

(一)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是强化税源管理的有效手段

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可以有效地利用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开展,借助纳税评为税务稽查提供针对性的案源和线索,通过税务稽查落实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发现的问题,保证评估疑案的有效落实,同时,评估与稽查反馈结果可以不断改进评估分析和税收分析工作。

特别是税务稽查作为纳税评估和税收分析的坚强后盾,能够有效解决评估对象对税务机关约谈及调查核实消极回避、不配合甚至进行阻挠等问题,不断强化评估的手段。

(二)“人机结合”是开展纳税评估的有效方式

所谓“人机结合”选户评估,就是税收管理员在纳税申报初审过程中,将发现的一些可疑户和可疑的问题,及时提供给评估岗位人员,作为当期纳税评估的疑点纳税人。评估岗位人员再根据计算机稽核对比参数的提示,最终确定当期评估对象。这样,可以更有效的确定纳税评估对象,减少了单纯由电脑选户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使评估分析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实践证明采取这种方法,选户准确率较高。

(三)事先了解评估企业的全面情况是进行纳税评估的基础

评估人员要对评估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申报纳税情况以及所属行业和企业特征进行分析,了解行业特点,熟悉行业财务制度,掌握行业税收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在审核分析中发现疑点,做到有的放矢。

(四)约谈方式的正确运用是澄清和确认疑点涉税问题的关键

评税人员应在约谈前,根据评估分析的不同疑点问题,拟定详细的约谈提纲,使约谈过程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这样,一方面才能找准切入点,才能让企业难以自圆其说,及时地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企业参与约谈的态度,从中可判断出企业存在问题大小的程度。

(五)工作经验分析法是确定疑点问题的重要方法

工作经验分析法就是评估人员运用日常纳税评估工作积累的实践经验,根据企业纳税申报情况以及评估过程而对疑点问题进行判断分析的一种方法。工作经验分析法在评估对象的确定和评估意见的确定上非常有效,评估人员应结合纳税人的行业特点、产品特点、季节性特点、生产规模、生产类型、评估过程等不同情况给予区别对待和分析。

用企业存货变动情况测算当期申报销售额分析。评估人员对企业的产成品的期初数、本期完工金额、期末数及产品销售利润和产品销售成本和应收帐款各明细科目进行了详细的核查与测算。用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测算出该企业本期产品销售收入测算数应={期初产成品(1915100.64)+本期完工产成品金额(46611211.04)-期末库存产成品金额(3930572.2)}×{1+产成品销售利润(3429056.87)÷产成品销售成本(42600457.7)}=48163398.64元,比该公司2006全年申报销售收入46029514.57元大2133884.07元。

评估人员通过对企业各类账簿记载相关数据分析,发现企业应收帐款部分明细帐的贷方期末余额4893965.21元,数额较大,且长期未转入销售收入科目。根据以上情况分析,企业经营期间可能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

企业生产水泥的单位耗能为221度/吨,较同行业实际平均耗能130度/吨明显偏高。该公司期初库存产品为14216吨,2007年1-2月实际耗电量为1170000度,根据能耗测算法,该公司1-2月产品产量大约应为9000吨,该公司1-2月申报的销售数量实际为10143吨,这样测算后该公司期末实际库存产品大约应为13000吨左右。而该公司账面库存产品余额为19069.33吨,因此判断该企业可能存在销售不入帐,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

纳税评估之税负预警攻略12要点

收入总额的评估审查。有无采取各种手段人为少计、不计、缓计收入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点: 1、采用交款提货销售方式,应于货款已收到或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对此,应重点审查企业是否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发票账单和提货单是否已交付购货单位,库存及出库单是否记录产品已出库及企业资金是否有流入记录,从而发现其有无产品已销售但隐瞒收入、记账外账、将当期收入转为下期入账等问题。 2、审查企业是否有实现销售但长期挂账,记“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预收账款”,从而隐瞒收入问题。结合《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科目的期初、期末数进行分析,如出现“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红字和“预收账款”期末大幅度增长等情况,应判断是否存在少计收入问题。 3、采用预收账款销售方式,应于商品已经发出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对此,应重点调查企业是否收到了货款,商品是否已经发出。应注意是否存在对已收货款并已将商品发出的交易不转收入、隐瞒收入及转为下期收入问题。 4、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对此,应重点调查合同约定日期是否已到期,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款日期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收入不入账、少入账、缓入账的问题。5、对视同销售的业务,审查企业是否已按税法规定申报纳税,是否存在不申报或少申报的问题。二、分析性复核方法,作比较分析:

1、 将本期与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分析产品销售的结构和价格的变动是否正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 2、 比较本期各月各种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是否符合季节性、周期性的经营规律,并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的原因; 3、 计算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分析比较本期与上期同类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注意收入与成本是否配比,并查清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的原因。三、虚列成本问题。具体如下: 1、企业是否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合理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2、审查企业的存货计价方法、成本结转方法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人为多转成本问题。3、审查成本中人工工资、福利费及制造费用构成,有无按照税法限额计税,有无不属于成本项目计入成本的问题。4、企业是否正确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界限,有无故意将资本性支出列为收益性支出在成本中结转的问题。四、虚列费用问题。具体如下:1、通过《利润表》对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的若干年度数据分析三项费用中增长较多的费用项目,调查其工资扣除额、“三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额、交际应酬费列支额(业务招待费扣除额)、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额、开办费摊销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广告费扣除额、业务宣传费扣除额、财产损失扣除额、呆(坏)账损失扣除额、总机构管理费扣除额、社会保险费扣除额、无形资产摊销额等是否符合标准。如果申报扣除(摊销)额超过合理水平或允许扣除(摊销)标准,可能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或擅自扩大扣除(摊销)基数等问题。2、对财务费用增长较多的,结合《资产负债表》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期初、期末数进行分析,以判断财务费用增长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应予资本化利息列入当期财务费用等问题。3、审查企业费用列支是否有合法、有效凭证。4、企业集团有无关联交易转让定价转移利润问题:A、应重点关注集团内部有减免税成员单位或低税率成员单位的情况,企业间是否有转移利润问题;B、审查与关联企业有销售业务、资金借贷、劳务支出、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等业务关系的,应重点关注其列支标准,与独立第三方交易原则相比较,是否有转移利润问题; C、其他违反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的问题。五、在实施预警管理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准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5、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6、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企业所得税行业预警税负率(仅供参考):

所得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应纳所得税额÷利润总额×100% 所得税贡献率=应纳所得税额÷主营业务收入×100%(国税发〔2005〕43号) 以下企业所得税行业预警税负率为所得税贡献率数据: 租赁业1.50%;专用设备制造业2.00%;专业技术服务业2.50%;专业机械制造业2.00%;造纸及纸制品业 1.00%;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1.00%;饮料制造业2.00%;医药制造业2.50%;畜牧业1.20%;通用设备制造业2.0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00%;塑料制品业3.00%;食品制造业1.00%;商务服务业2.50%;其他制造业--管业3.00%;其他制造业1.50%;其他建筑业1.50%;其他服务业4.00%;其他采矿业1.00%;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00%;批发业1.00%;农副食品加工业1.00%;农、林、牧、渔服务业1.1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1.00%;零售业1.50%;居民服务业1.20%;金属制品业--轴瓦6.00%;金属制品业--弹簧3.00%;金属制品2.00%;建筑材料制造业--水泥2.00%;建筑材料制造业3.00%;建筑安装业1.50%;家具制造业1.50%;计算机服务业2.00%;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00%;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珍珠4.00%;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1.50%;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1.5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0%;纺织业--袜业1.00%;纺织业1.00%;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00%;房地产业4.00%;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00%;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1.50%;道路运输业2.00%。七、行业预警利润率(仅供参考):1、批发和零售贸易业纳税人(含区内汇总纳税企业):(1)计算机整机、配件、耗材(不含软件、系统工程),化工原料,机电设备,纸浆、纸品,大家电:空调、冰箱、洗衣机、彩电(不含小家电),通讯器材及设备。营业收入<500万元,预警利润率2%;营业收入500~5000万元,预警利润率1.6%;营业收入>5000万元,预警利润率1.2%。(2)外贸,煤碳,有色金属,原油,矿石,粮食、饲料、化肥。营业收入<500万元,预警利润率1.2%;营业收入500~5000万元,预警利润率1%;营业收入>5000万元,预警利润率0.8%。(3)其他批发和零售贸易业纳税人:营业收入<500万元,预警利润率3%;营业收入500~5000万元,预警利润率2.4%;营业收入>5000万元,预警利润率1.8%。2、非增值税纳税人(按500和5000万元界点规模的预警利润率依次为:(1)餐饮、酒店:8.00% 7.00% 6.00%;建筑安装、装饰装修:6.00% 5.00% 4.00%;中介机构,盈利性医疗、教育机构:5.00%4.00% 3.20%;物业管理:2.00% 1.60% 1.20%。(2)其他非增值税纳税人:4.00% 3.20% 2.40%。3、汽车经销行业预警利润率:汽车平均单价:<5万元 5-10万元 10-25万元 >25万元(1)乘用车 0.80% 1.00% 1.80% 2.80%

(2)商用车 0.60% 0.80% 1.00% 1.40%

八、增值税税负率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3%,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 增值税税负率={[年度销项税额合计+免抵退货物销售额*适用税率-(年度进项税额合计-年度进项税额转出合计+当期进口料件金额*适用税率+存货变动影响额)]/[年度应税货物或劳务销售额(不包括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免抵退货物销售额+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100%备注:存货变动影响额=(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适用税率

若属于农副产品的存货变动影响额=(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1-扣除率)*扣除率个别县局认为分子还要加上(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理论税负率:销售毛利*增值税税率/销售收入实际税负率:实际上交税款/销售收入例如:假设总销售收入为100万元,外销收入95万元,内销收入5万元,进项税金15万元,征税率17%,退税率13%,计算如下:销项税金=50000*17%=8500元进项税金转出=950000*(17%-13%)=38000元应交税金=8500-(150000-38000)=-103500元税负=[8500+950000*17%-(150000-38000)]/1000000*100%=5.8%如此例,该公司未缴纳增值税,实际税负为0,但由于是外销产品实行免抵退税政策所致,又有征、退税率差,所以理论税负为5.8%。九、增值税行业预警税负率(仅供参考):农副食品加工3.50,食品饮料4.50,纺织品(化纤)2.25,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2.91,造纸及纸制品业5.00,建材产品4.98,化工产品3.35,医药制造业8.50,卷烟加工12.50,塑料制品业3.5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0,金属制品业2.20,机械交通运输设备3.70,电子通信设备2.65,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3.50,电气机械及器材3.70,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4.95,商业批发0.90,商业零售2.50,其他 3.5。十、税负标准差及税负预警税负标准差描述的是税负数据分布的离散程度,离散系数描述数据的离散程度相对于平均税负的大小。离散系数越大,说明样本分布的离散程度越大,平均值的代表水平越低,反之亦然。

在计算出行业税负水平后,根据统计学的标准差和离散系数计算出行业税负离散度,以0.6作为参考值,当离散度小于等于0.6时,预警税负为行业平均税负减离散系数,当离散度大于0.6时,预警税负为行业平均税负减去行业平均税负乘以0.6的积,即预警税负为平均税负的40%。 预警税负反映某行业最低税负标准,当某行业税负低于预警税负,则该行业存在较为严重的征收力度不足的问题。从研究实证看,对比离散系数和行业税负相关关系,税负低的行业离散系数普遍较大,税负高的行业离散系数普遍较小,说明一般情况下,税负低的行业存在的问题更多一些。十一、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1、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公式中的原材料指构成产品的主要、必要的原材料;本期投入原材料指数量或金额。疑点提示:如高于预警值,或与往年同期相比较高,可能存在人为虚增原材料数量金额,人为扩大损耗率,存在帐外销售问题、存在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存在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2、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额)×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疑点提示: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的本期进项税额,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计算的本期进项税额进行比较;与该纳税人历史同期的进项税额控制额进行纵向比较;与税收管理员掌握的本期进项税额实际情况进行比较,查找问题,对评估对象的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具体分析时,先计算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以进项税金控制额与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本期进项税额核对,若前者明显小于后者,则可能存在虚抵进项税额的问题。3、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疑点提示:对销项税额的评估,应侧重查证有无账外经营、瞒报、迟报计税销售额、按规定视同销售的业务不计或少计销售、混淆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可能存在虚开专票等问题。4、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税销售额*100%

应纳税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100%

应税销售额变动率与应纳税额变动率的差异额=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应纳税额变动率疑点提示:应税销售额变动率与应纳税额变动率的差异额绝对值大于30%为异常。可能存在虚增进项、少报销售。5、应收账款变动率=(期末应收账款借方余额-期初应收账款借方余额)÷期初应收账款借方余额×100%。

应付账款变动率=(期末应付账款贷方余额-期初应付账款贷方余额)÷期初应付账款贷方余额×100%。

应收(付)账款:包括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疑点提示:应收(付)账款变动率大于30%为异常。商业企业应收(付)账款增减变动情况,有利于判断其销售实现情况。如结合《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等科目的期初、期末数进行分析。如“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出现红字和“预收账款”期末大幅度增长等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少计收入的问题。十二、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1、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评估期累计主营业务收入-基期累计主营业务收入)÷基期累计主营业务收入×100%疑点提示: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值如果小于1,说明收入比上期下降,变动率值越小,则下降越大,应重点审核其是否隐瞒产品销售收入的问题。 2、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评估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疑点提示:如果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大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3、应税所得率=(本期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100%注:如果亏损,则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本期应纳税所得额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疑点提示:企业销售额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反而下降,说明销售收入和应纳税所得额未保持同步增长,具体可结合销售毛利率、销售税金率、销售成本率、销售期间费用率等指标进行分析。对于销售毛利率偏低或为负值的出口企业,应重点审核是否存在与境外关联企业之间进行价格转让、转移利润问题,内销企业应重点审核有否隐瞒产品销售收入的问题。4、应税所得率变动率=(评估期应纳税所得额÷评估期收入总额)÷(基期应纳税所得额÷基期收入总额)×100% 疑点提示:该指标如果小于1并且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存在少计收入、多列成本,人为调节利润问题;也可能存在费用配比不合理等问题。5、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疑点提示:若该指标偏低,应重点审核分析费用开支是否合理正常,有否存在少报收入、多列成本、费用等现象。6、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收入总额)×100%疑点提示:企业销售额增加,销售利润反而下降,说明销售收入和利润额未保持同步增长,具体可结合销售毛利率、销售税金率、销售成本率、销售期间费用率等指标进行分析。对于销售毛利率偏低或为负值的出口企业,应重点审核是否存在与境外关联企业之间进行价格转让、转移利润问题,内销企业应重点审核有否隐瞒产品销售收入的问题。7、销售成本率变动率=(评估期销售成本÷评估期销售收入)÷(基期销售成本÷基期销售收入)×100%疑点提示:该指标如果大于1且发生较大变化,说明单位成本上升,重点审核是否多列成本。8、费用率变动率=(评估期累计费用÷评估期销售收入)÷(基期累计费用÷基期销售收入)×100%疑点提示:该指标如果大于1且发生较大变化,说明单位费用上升,重点审核是否多列费用。9、资产利润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疑点提示:该比率越低表明企业资产的利用效果越差,应分析是否有人为瞒报收入或闲置未用财产计提折旧等问题。10、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疑点提示:该比率大于1的?,应分析是否存在效益差、资不抵债的情况,有否存在关联企业间的借贷关系及避税问题。

5、资产类 净资产收益率(隐瞒收入、闲置未用资产计提折旧) =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总资产周转率(隐瞒收入、虚增成本)=息税前利润/平均总资产*100% 存货周转率(隐瞒收入、虚增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平均存货*100% 应收(应付)账款变动率(判断其销售实现、可能发生坏账情况。如此增长率提高,而销售收入减少,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问题)=(本期-基期)/基期*100% 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高于基期标准值,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固定资产折旧问题) =基期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基期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00% 资产负债率如与预警值相差较大,则企业偿债能力有问题,要考虑由此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通用指标的配比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正常情况下,两者基本同步) A、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问题。 B、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正时,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问题。 C、比值为负数,且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问题。 分析: A、结合主营业务利润率,了解企业历年主营业务利润率变动情况。 B、主营业务利润率也异常,通过年度申报表及附表分析企业收入构成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少计收入问题。 C、结合“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科目的期初、期末数进行分析,如出现前面科目大幅度增长等情况,应判断存在少计收入问题。 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正常基本同步增长,比值接近1) A、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B、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正时,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C、比值为负数,且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分析: A、结合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进行分析,通过年度申报表及附表《营业收入表》,了解企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少计收入情况。 B、结合“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科目的期初、期末数进行分析,如出现前面科目大幅度增长等情况,应判断存在少计收入问题。 C、结合主营业务成本率对年度申报表及附表进行分析,了解企业成本的结转情况,分析是否存在改变成本结转方法、少计存货等问题。 3、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正常情况下,两者基本同步) A、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B、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正时,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C、比值为负数,且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分析: A、结合“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科目的期初、期末数进行分析,如出现前面科目大幅度增长等情况,应判断存在少计收入问题。 B、结合主营业务成本,通过年度申报表及附表分析企业成本的结转情况,以判断是否存在改变成本结转方法、少计存货等问题。 C、结合“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两项指标进行分析,与同行业的水平比较。 D、通过对三项期间费用的若干年度数据分析其中增长较多的费用项目。对财务费用增长较多的,结合长短期借款的期初期末数进行分析,以判断财务费用增长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应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列入当期财务费用的问题。 4、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 A、两者比值>1,都为正时,可能存在多列成本问题。 B、前者这正,后者这负时,视为异常,可能存在多列成本、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5、资产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销售利润率 A、将上述指标本期与上年同期比较进行综合分析 B、总资产周转率(本期-上年同期)>0、销售利润率(本期-上年同期)<=0、资产利润率(本期-上年同期)<=0 说明本期的资产使用效率提高,但收益不足以抵补销售利润率下降造成的损失 可能存在隐匿销售收入、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C、总资产周转率(本期-上年同期)<=0、销售利润率(本期-上年同期)>0、资产利润率(本期-上年同期)<=0 说明本期的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导致资产利润率降低,可能存在隐匿销售收入问题。*特定分析指标: 1、增值税评估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A、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 疑点范围: 1)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 2)销售额变动率低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 3)销售额变动率及税负率均高于正常峰值 方法: 1)运用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系统对评估对象的抵扣联进行查验 2)根据评估对象报送的有关资料 进行毛益率测算分析、存货负债进项税额综合分析、 销售额分析指标分析,对其异常作进一步判断。 3)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及税负率低于预警值 或销售额变动率正常而税负率低于预警值 以进项税额为评估重点查证有无 扩大进项抵扣范围、骗抵进项税额、不按规定申报抵扣等问题 对应核实销项税额计算的正确性 4)对销项税额的评估,应侧重查证 有无账外经营、瞒报迟报计税销售额 混淆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 错用税率等问题 B、工商业增加值分析指标 1)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分析 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应纳税额增长率/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 应纳税额:指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工商业增加值=工资+利润+折旧+税金 弹性系数小于预警值,则企业可能有少缴税金的问题 应通过其它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 并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 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2)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分析 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 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100% 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 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应纳税额/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 如低于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则企业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少缴税款等问题 结合其它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 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C、进项税金控制额 ={(期末存货-期初存货)+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账款-期初应付账款)}*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 本期进项税额的分析比较:增值税申报表与财务会计报表比、企业的与税收管理员掌握的比 进项税金控制额比较:本期与历史同期进行纵向比 进项税金控制额比较:本企业与同行业同等规模的企业进行横向比 具体分析时: 先计算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与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本期进项税额进行核对 如前者明显小于后者,则可能存在虚抵进项税额和未付款的购进货物提前申报抵扣进项税的问题 D、投入产出评估分析指标=当期原材料投入量/单位产品原材料使用量 单位产品原材料使用量是指同地区同行业单位产品原材料使用量的平均值 方法: 1、用该指标测算出企业的实际产量 2、根据测算的实际产量与实际库存进行对比,确定实际销量 3、根据实际销量,进一步推算出企业的销售收入。 分析评估: 1、如测算的销售收入大于其申报的销售收入,则企业可能有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 2、通过其他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 并与税管员根据掌握税负变化的实际情况进行比较 对评估对象的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2、内资企业所得税评估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1)分析指标 A、所得税税收负担率=应纳所得税额/利润总额*100% 分析评估: 与当地同行业、同期、本企业基期所得税负担率相比低于标准值可能存在 不计或少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运用其他相关指标深入评估分析 B、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利润税负率)=本期应纳所得税/本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分析评估: 设定预警值并与预警值对照 与当地同行业、同期、本企业基期所得税负担率相比低于标准值可能存在 如果低于预定值 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应作进一步分析 C、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 =(评估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基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基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00% 分析评估: 关注企业处于税收优惠期前后,该指标如发生较大变化 可能存在少计收入、多列成本、人为调节利润问题 也可能存在费用配比不合理等问题 D、所得税贡献率=应纳所得税额/主营业务收入*100% 分析评估: 将当地同行业、同期、本企业基期所得税贡献率相比 低于标准值视为异常 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应运用所得税变动率进一步评估分析 E、所得税贡献变动率 =(评估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所得税贡献率*100% 分析评估: 企业基期指标和当地同行业同期指标相比 低于标准值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应运用其他相关指标深入详细评估,并结合上述指标评估结果 进一步分析企业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的变化和异常情况及其原因 F、所得税负担变动率 =(评估期所得税负担率-基期所得税负担率)/基期所得税负担率*100% 分析评估: 企业基期指标和当地同行业同期指标相比 低于标准值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应运用其他相关指标深入详细评估,并结合上述指标评估结果 进一步分析企业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的变化和异常情况及其原因

一般来讲,毛利率和税负率是同步变化的,随着销售毛利(益)率的增长,增值税的税负会提高;反之,当销售毛利率下降时,税收负率也会随之降低。

十三、存货大于销售收入的30%

账务分析:在企业存货周转率考核中,低于3(圈)的为不达标,即存货为销售成本的33%以上为不达标,反映为存货太大,资金周转太慢。

存货周转率=当期累计销售成本/平均存货

平均存货=当期累计销售成本/存货周转率

假定当期累计销售成本为100,若周转率最低为3,则最大平均存货应=100/3=33.33。

假定企业销售毛利为10%,则存货最高(剔除个别特殊企业)应占销售收入的30%,超过30%则为异常状况。

存货与留抵税金不匹配:留抵税金>存货×适用税率

账务分析:企业留抵税金是反映存货中所含的税金,其最大数额不应大于存货金额×适用税率。造成留抵税金大于存货×适用税率的原因:

1、企业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形成成本大于收入。

2、有非成本因素的税金抵扣过大,如固定资产、运费、成品油、其他杂费等

3、进项票不能及时取得,即估价入库的货物已销售,但进项发票滞后取得,造成下期存货与留抵税金不匹配。以上无论哪种情况,税收上都存在明显疑点。

三十五、实现增值税与毛利不匹配

计算公式:

实现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本期收入-本期成本

造成实际实现毛利额小于应实现毛利额的原因主要有:

1、人为多转成本,造成少实现毛利。

2、存在低于进价销售、返利不记账、往来隐瞒、库存隐瞒等少记销售收入行为造成的少实现毛利。

3、预交或多交增值税造成实现增值税与毛利不匹配。总之,只要出现实现的增值税和实现的毛利不匹配,则收入、成本、实现的增值税三者中至少有一个是存在问题的。

四十三、存在“理论少缴税款”现象

计算公式:商业企业理论少缴税款=(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适用税率-申报应纳税额-运费抵扣-固定资产抵扣-|(期初留抵-期末留抵)|-电费抵扣税额

工业企业理论少缴税款=(销售收入-销售成本×95%)×适用税率-申报应纳税额-运费抵扣-固定资产抵扣-|(期初留抵-期末留抵)|-电费抵扣税额

账务分析:对每户企业理论少缴税款的计算解决了用行业平均税负进行监控导致的疑点不准确和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例如某企业毛利率是20%,税负应达到3.4%(20%×17%)左右,而税务机关对该企业所在行业的平均税负监控值为1.8%,但该企业通过各种作弊手段使自己的税负始终在2.1%左右,虽然该企业实际税负较低,但税务机关始终监控不到,实际上该企业的偷税率仍在38.24%((3.4-2.1)÷3.4×100%)。对这类企业,通过理论少缴税额的计算就使其暴露在税务监管之下。

四十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动异常

1、计算公式:指标值=税负变动率;税负变动率=(本期税负-上期税负)/上期税负*100%;税负=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收入*100%。

2、问题指向:纳税人自身税负变化过大,可能存在账外经营、已实现纳税义务而未结转收入、取得进项税额不符合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间购进货物不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或虚开发票等问题。

3、预警值:±30%检查疑点:检查纳税人的销售业务,从原始凭证到记账凭证、销售、应收账款、货币资金、存货等将本期与其他各时期进行比较分析,对异常变动情况进一步查明原因,以核实是否存在漏记、隐瞒或虚记收入的行为。检查企业固定资产抵扣是否合理、有无将外购的存货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对外投资、捐赠等情况。

四十九、进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控制额

1、计算公式:指标值=(本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控制额-1)*100;进项税额控制额=(本期期末存货金额-本期期初存货金额+本期主营业务成本)*本期外购货物税率+本期运费进项税额合计。

2、账务分析:纳税人申报进项税额与进项税额控制额进行比较,若申报进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控制额,则可能存在虚抵进项税额,应重点核查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是否抵扣;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及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是否按照规定做进项税额转出;是否存在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问题。

3、预警值:10%为检查疑点:评估时检查纳税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变化,判断是否存在将外购的不符合抵扣标准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结合“营业外支出”、“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的变化,判断是否将存货损失转出进项税额;结合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分析运费、银行存款等笫三方信息,判读是否虚假抵扣进项税额问题。实地检查原材料等存货的收发记录,确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存货是否作进项税转出;检查是否存在将外购存货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无偿赠送等而未转出进项税额问题;检查农产品发票的开具、出售人资料、款项支付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虚开问题。

2. 销售额变动率分析

本期销售额变动率=(本期销售额-上年同期销售额)/上年同期销售额*100%

指标释义:超出同行业销售额变动率峰值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异常,会进一步结合财务报表、发票等信息初步判定企业是否存在销售未及收入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3. 销售额变动率与应纳税额变动率分析

销售额变动率=(本期销售额-上期销售额)/上期销售额*100%

应纳税额变动率=(本期应纳税额-上期应纳税额)/上期应纳税额*100%

弹性系数=销售额变动率/应纳税额变动率

指标释义:正常情况下,销售额变动率与应纳税额变动率应基本同步增长,弹性系数比值接近1。当弹性系数比值出现异常时,会被税务机关风险管理部门认为可能存在较高税务风险,从而被预警,交由相关部门进行纳税评估。

销售额变动率与应纳税额变动率指标预警含义

4.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配比分析

销售成本变动率=(本期销售成本-上期销售成本)/上期销售成本*100%

销售额变动率=(本期销售额-上期销售额)/上期销售额*100%

弹性系数=销售成本变动率/销售额变动率

指标释义:正常情况下,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应同步增长,弹性系数比值接近1。当比值出现异常时,会被税务机关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并采取相关措施,具体预警含义见下图:

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指标预警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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