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增值税发票
北京破获特大倒卖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2016.2.23中国税务报
本报记者卢慧菲董泽斌通讯员吕忠
一个团伙通过162个空壳公司,控制北京400多家企业,向全国29个省市1513家企业倒卖虚开发票3万余份,涉案金额36亿元,税额5.2亿元。
2月16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的会议室里人头攒动,摄影灯闪烁,税警联合在这里披露的一个特大倒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吸引了多家媒体的目光。办案人员称,这是海淀警方近年来破获的一起涉及地域最广、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员最多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具有团伙化、手段新、隐蔽性强等特点。
案发
一封百字信举报巨额虚开票公司
2015年9月15日,一封仅有108字的举报信放在了北京市国税局局长李亚民的办公桌上。信中说,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大量非法低价买入开有铁精粉、黄金、汽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高价开出钢材、黄铜等内容卖给各地用户,每月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多达2亿元。举报人同时反映,犯罪分子在海淀成立了四家同类贸易公司,作案金额巨大。
李亚民当即向市国税局稽查局作出批示:“抽调专人组织检查,此事可能引发大案”。
很快,在市局稽查局统一组织下,海淀区国税局通过多方协调,与海淀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联合,成立了由海淀区国税局稽查局局长为组长,10余名稽查骨干为核心,多方参与的“10·8”税警联合专案组。
初查
运用大数据发现53户同类企业
专案组分析被举报公司的登记申报发票信息发现,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规模不小,但在纳税申报中没有使用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且缴纳的税额极少。进一步分析,专案组发现,该企业使用了“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即在申报表附表二“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中填写了数据作为进项抵扣。企业以此为依据,继续向税务机关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与主管进出口税收的部门核实,专案组发现该企业并没有开具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的资格,该企业此举应属于逃税。
根据这一新型逃税形式,专案组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税收数据模型,对海淀区曾在申报表表二“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中填写数据的企业进行筛选,发现有85家企业使用过该证明。经与相关部门核对,确定其中53家没有使用该证明的资格,提供的是假出口退税证明。
通过对税务登记、申报、发票领用和开具等大量数据收集整理,制作上百张表格比对分析,专案组发现这53家公司的注册地址、业务和交易票据往来都和被举报公司极其相似,且相互之间形成复杂的关联关系。
再查
确定有个人为162家公司领票
这53家企业是否有关联,是偶然还是团伙?带着疑问,专案组利用概率和几何运算的分析方法,对这些企业的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发票领用、开具记录和购票人信息等数据深入分析,发现其中有15家企业的代理领票人均为一名叫石某的女子。
警方调查证实,石某原供职于北京某单位供应部会计室,现已退休。
调取税收征管数据,专案组发现自2015年5月以来,石某在北京市朝阳、海淀、丰台、东城、西城、通州和昌平等区国税机关为162家公司办理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取业务。在领取发票时,石某多使用假农产品退免税证明、假外贸退免税证明。
经查,这162家公司均无任何实际经营活动,属于专门为套取增值税发票设立的空壳公司。这些空壳公司为400余家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业务,这400余家公司涉及北京、河北、山东、天津等多个省市。
税务部门经核算确定,这162家公司涉及虚开增值税总价税额高达12.7亿余元,如果400余家公司将有关虚开发票全部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将造成国家税收损失2亿余元。
随即,案件侦破工作围绕关键人物石某展开。
突破
开发预警系统找到并跟踪领票人
为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根据海淀区国税局规定“领用发票必须用预留的领票人身份证在自动售票机上办理手续”的特点,联系技术单位连夜开发并安装了自动售票机后台监控程序。一旦石某前来购票,后台监控系统便会发出警报。
2015年10月15日上午10时17分,后台监控系统发出警报,专案组侦查员经税务人员通报,确认是石某前来领票。待石某办完领票业务,专案组蹲守人员悄然跟踪其出门,发现她将所领发票送到路边等待的一辆黑色现代轿车里。确定车牌号码后,办案人员立即驱车跟踪。
但驾车人的反侦察意识很强,开车带着石某在城里“兜圈子”,不时停下来观察情况,确定没有异常后才让石某下车离开。
4天后,石某再次到税务机关办理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侦查员发现了另一辆接票的黑色现代轿车。
侦破
顺藤摸瓜锁定团伙主犯和骨干
以接送石某的两辆车为线索,公安部门采取多种侦查措施,很快锁定了两名可能涉案的嫌疑人崔某甲和肖某甲。侦查员发现,这两人一直和石某保持密切联系,有重大作案嫌疑。
随着侦查工作持续进行,又有3名涉案嫌疑人进入警方的视线。
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一名叫肖某乙的女子,专门负责从事代办公司注册登记的违法行为。随着调查深入,侦查员发现,肖某乙和一名男子有共同作案的嫌疑。该男子名叫周某,曾在2014年11月因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江苏公安机关列为网上逃犯,而今竟然以虚假身份再度从事虚开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至此,这个犯罪团伙的骨干成员一一浮出水面。
专案组通过调查发现,这个犯罪团伙通过联系网上非法代理公司,批量注册空壳公司营业执照,再使用虚假的退税证明从税务机关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通过制造虚假交易过程,向外省市自己设立的空壳公司或者寻找真正买票的公司兜售,按照开票总价款抽取一定的比例牟利。
收网
24名团伙骨干成员被刑事拘留
2015年11月20日,在由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海淀国税机关和海淀公安分局组成的指挥部领导下,9个抓捕小组分赴本市多地抓捕涉案嫌疑人,一举捣毁这个犯罪团伙的12处虚开增值税发票窝点,控制20名涉案人员,收缴大量税控机、涉案电脑、银行U盾和多个空壳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账本等作案工具。
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专案组发现该团伙控制企业453家,涉及北京13个区;受票公司达到1513家,涉及全国29个省市;涉案增值税发票32114份,涉案金额高达36亿元,税额5.2亿元。随后,专案组通过对涉案线索梳理,确定以本市存在同类问题的53家企业作为目标,并迅速完成了相关企业涉案证据的收集、整理工作,于2015年12月1日至4日对海淀区的28家问题企业开展第二波打击。
目前,警方已成功抓捕包括主犯在内的30余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24名犯罪团伙的骨干成员。警方向记者表示,调查发现,本案犯罪团伙在半年多的时间里积累了大量赃款,除案件侦破后已被冻结的赃款外,一部分赃款已被犯罪分子挥霍。不少涉案人员购置了卡宴、奔驰、宝马等豪华名车,频繁出入高档消费场所,有的甚至连手提包都在著名国际品牌厂家专门订制。
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据北京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本案涉及外省市的查处,将报送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联合督办。
防范增值税发票虚开该做些什么?
本报记者卢慧菲
“‘10·8’专案表明,防范增值税发票虚开需要从根本上努力。”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老师、应用经济学博士后韩淼向记者坦言。作为曾在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多年,参与过出口退税免抵退税政策制定、出口退税系统设计等工作的学者,他理论结合实际,表达了自己的思考。
其一,完善增值税制度。在韩淼看来,增值税发票虚开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增值税链条出了问题。从增值税链条的起点来看,因增值税优惠政策存在,相关行业的纳税人有虚开票环境。比如按照农产品收购企业自开票规定,农产品加工企业既是免税农产品的采购者也是再加工农产品的销售者,收购行为多为现金交易,自行填开发票。把农产品收购发票交由企业自己管理,税务机关难以监管,企业要做到不虚开如同法官给自己判案,很难。从增值税链条的中继来看,即征即退、先征后返、免税等增值税减免税政策的存在,容易给企业留下虚开票的动机。从增值税链条的终端来看,不少行业纳税人因零售中消费者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形成进项税额沉淀,犯罪分子利用这种沉淀,向需进项票企业牵线搭桥,虚开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
增值税链条中断带来的负作用,体现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骗税等行为上。一般来说,犯罪分子成立空壳企业,短时间大量虚开并走逃的行为,容易查处,只要税务机关管理到位、清查及时,不会形成多少税收损失。难以查处的是企业利用上述三个方面存在的漏洞,间或符合税务机关检查指标等隐蔽的虚开和骗税行为,比如利用终端消费者不需要发票的虚开和骗税行为,这类案件多源于举报,在税收管理中很难被发现。
解决相关问题,可以尝试实施2012年在生产乳制品等一般纳税人中试行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清理即征即退、超税负返还、先征后返等减免税政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试行增值税税收专户制度,纳税人购买的产品必须由此账户支付增值税税金,纳税人销售货物收到的销项税金必须进入此账户,每月的增值税实缴税额由该账户支付。一季度后如果纳税人有大量留抵税额,可申请退税制度,改变我国现行的留抵税额管理办法,和国际接轨。这种方式既能避免欠税,也能减轻企业负担,也把增值税发票还原到应有的“商事凭证”的地位,而不是现在的“以票控税”。
其二,提高税务机关风险管理水平。从本案来看,案件查得漂亮,与税务人员的风险管理水平直接相关。北京市国税局局长李亚民是稽查专家,其信息化、协作化稽查经验和思路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其带领下,办案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充分利用大数据建立税收数据模型,制作上百张表格比对分析,快速锁定涉案企业,经过深度钻取数据,找到关键领票人,延伸检查,迅速破案。
随着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决策子系统在全国上线,税务机关的风险防控水平将大幅提高,对打击虚开行为形成有力的支撑。该系统可对核心征管子系统等多个数据生产系统进行大数据分析,提供多种现代的数据分析方法。它能提取风险特征,建立高层的风险特征库;能加工未来用于风险识别和分析的基础数据;能直接加工出风险信息,并推送给相应层级进行风险评定及应对。这对纳税评估、稽查选案、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支撑是全方位的。系统也可根据用户不同要求对稽查选案自定义分步实现,这在一定程度上会解决稽查过程中出现的大数据分析技术问题。
其三,加快增值税专用发票系统与金税三期的融合。网络发票可以有效防范虚开,但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不在金税三期的网络发票子系统中,改革进展缓慢。相关方面应将防范增值税发票虚开作为前提,加强合作,加快增值税专用发票系统与金税三期的融合,还原发票本来的功能。
此外,应加快个人征信制度建设和完善,将该制度与正在进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统一考虑。此案的主犯之一是个虚开和骗税的老手,反侦查意识强,每次打击都漏网了。如果完善个人征信制度,这类犯罪分子就会受到很大约束,有利于税务机关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搭建完整的涉税违法犯罪防控体系
北京市国税局总审计师雷彤
“10·8”案具有团伙性、分工细、手段新、隐蔽性强等特点,打击此类倒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税务机关需要搭建完整的涉税违法犯罪防控体系。
本案中,犯罪团伙利用从非法渠道获取的他人身份证,雇佣中介代理机构注册多家公司。这些公司大多为商贸公司,经营范围多为矿产品、煤炭等大宗难以实地核查的商品,经营地址多为虚假地址或集中办公场所。他们雇佣税务代理人员从税务机关领取发票,由用虚假身份租车的接票人送至开票点,向从网络等渠道找到的购票方虚开发票。该团伙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法是在纳税申报环节虚列收入,利用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二中虚填“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数额作为进项税额,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继续申领虚开专用发票的目的。
打击此类行为,税务机关需要一套完整的防控体系,北京市国税局正积极从多个方面构建。
借助增值税系统升级版,及时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本案的成功破获,进一步证明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运用,是精准稽查的重要保证。增值税系统升级版实现了对增值税发票全票面信息的实时采集和动态掌握,北京市国税局通过升级版增值税系统深度挖掘和分析数据,建立起“分析—查处—反馈”的快速反应链条,利用升级版数据开展案源分析、实施案件查处等工作,以及时发现和打击涉税违法活动,遏制简化办税流程后虚开发票上升的势头。
以风险防控为导向,提高打击精准度。市国税局稽查局和风控中心紧密合作,充分利用风控中心的分析成果,将其推送的高风险企业作为稽查选案的重要案源,结合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等信息对风险纳税人的涉税疑点进行缜密分析和细致排查,再运用稽查手段,提升稽查打击的准确度。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按规定及时立案检查、反馈风险应对结果。
利用办税实名制,加强税警信息共享。推行办税实名制,可以有效降低纳税人及办税人员的税务风险。一旦发现办税人员办理不法业务,立即与警方共享相关信息,让违法者无处遁形。2月6日,北京市国税局已与地税局联合发布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规定办税人员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需要在税务机关办理身份信息采集,再次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携带身份证件。2016年8月1日以后,税务机关仅受理已采集过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申请的办税事项。
全市一盘棋,全面打击区域内涉税违法行为。就本案而言,犯罪团伙控制的400余家开票企业分布在北京市13个行政区内,其中在案发地海淀区的企业占比约为27%,北京其他区域企业占比为73%,北京市稽查局统一组织调配各项稽查资源,以“全市一盘棋”的理念打击跨区虚开行为,取得了显著效果。另外,我局全面落实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2.0版,实现信息高度聚合、执法有机整合,统一稽查步调,对高风险企业开展联合入户检查,协同实施案件审理和移送。
2016年,“营改增”全面推开,防范“营改增”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方面出问题,应该是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