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印花税怎么交
企业股权转让是现代企业发展中很常见的一种经济活动,相信不少财税队员们也都亲自参与或者办理过企业的股权变更业务,那么企业股权转让是不是应该缴纳印花税?计税基数是什么?应纳税额怎么计算?可能还有些糊涂!
OK,那么我们就通过这篇文章来一起研究一下!
【1】征税范围印花税税目第十一项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权利转移合同。
所称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集成、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财产所有权”转移数据的征税范围,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并包括个人无偿不动产所签订的“个人无偿总于不动产登记表”。当纳税人完税后,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
【2】税率按照合同所记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3】应纳税额的计算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金额,不做任何扣除。
【例题】A企业2016年5月份与B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持有的C公司20%的股权作价人民币250万元转让给B公司,合同约定双方股权交割时间是2016年12月。
应纳税额=2500000*0.5‰=1250元
A企业应于2016年6月份征期申报印花税时申报该笔股权转让合同印花税。
【4】税收优惠及征管规定【4.1】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4.2】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4.3】印花税是对合同征税,如果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最后没有完成,也不能申请退还印花税。
【5】参考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1988年8月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1988年9月29日)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