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快递员等八类人员4月起可在广州参加工伤保险
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4月1日起,单位从业超龄劳动者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等8类特定人员,在广州可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新政惠及八类人群
4月1日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出台的《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将正式执行,这是广东首次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和实习学生等8类未建立劳动关系特定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据介绍,办法所纳入工伤保险参保对象范围的“特定人员”,主要包括: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单位见习人员、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等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村(社区)两委人员、提供网约车、外卖、快递劳务等新业态从业人员、依法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招募从事特定公益活动(应急救援、公共卫生防控、大型活动等)的志愿者。
企业可自愿参保
广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按照属地管理和自愿参保原则,上述特定人员由所在从业单位(组织)自愿选择为其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从业单位和村(社区)两委的工伤保险缴费按照其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规定执行。从业人员和村(社区)两委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与300%范围之内,可根据其月劳动报酬或者月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予以申报。
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从业人员和村(社区)两委人员,其工伤保险关系自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的次日起生效;未按规定缴费的期间工伤保险关系暂不生效,自实际缴费次日起生效;单项参加工伤保险不实行补申报、补缴费或者退费。
需要注意的是,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属于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人员范围。
*文章来源如作者处所示,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