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结工”等于不用交社保?无锡一企业被罚31万

“日结工”,可以不给其交社保?在无锡,一家企业因此被“重罚”31万元。这是咋回事?
无锡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在进行核查。
此前,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对无锡一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用工人数较多,但社会保险申报人数极少。经查,发现该公司大量使用的是目前流行的“日结工”,公司负责人更堂而皇之地表示,“日结工”已购买意外保险,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
案件办理过程中,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根据数据比对,对于用工超过一个月但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对该公司在申报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职工人数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出了罚款人民币3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无锡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在进行核查。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是近期无锡在全面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百日行动”专项检查中查处的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且处罚较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所谓“日结”仅为劳动报酬的结算周期,并不能成为用人单位逃避法定义务的说辞。无锡人社通过系统逐月甚至逐日比对考勤等用工台账,对人力资源机构用工满30天未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对该公司立案查处。
相关人士称,所谓“日结工”,就是按小时或日计酬,每天结算工资收入,但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非全日制用工”条件的一种用工模式。“日结工”的用工模式极易引发劳动争议,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影响企业长期发展。“有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时,都是写招‘日结工’,这里面风险很大。”
此次案件的处理,一方面提示用人单位特别是部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促进人力资源市场依法规范;另一方面,呼吁广大劳动者科学合理做好个人职业规划,切勿图一时“日结”之利,丢长久发展之道。
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无锡人社将持续深化对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人力资源市场和谐稳定、健康发展,提醒广大用人单位一定要合规合法用工。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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