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明确2021年退休养老金核算基数,差额何时补发?
《关于2021年北京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告》近日发布。该通告提出,在核算北京市2021年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时以10534元/月作为计算基数。退休养老金计发基数如何得出?
退休时养老金待遇的核定,由计算养老金采用的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即N-1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基数、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历年平均缴费指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本息总额、退休年龄对应的养老金计发月数(50岁退休195,55岁退休170,60岁退休139)等因素综合决定。
其中,第一个因素,也就是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即N-1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基数存在地区差异性,且各地公布时间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所以在公布之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一般各地都会暂时先采用上上年度(即N-2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基数,核发临时养老金。待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基数出台后,再重新核发养老金待遇,补发差额。个别效率较低地区,甚至会采用N-3年度的养老金计发基数。
那么,2021年的城镇退休职工,计算养老金采用的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发基数是多少?
以北京为例,2021年1月至10月退休的人,应该采用2020年养老金计发基数10534元,但由于2021年是11月份才公布这一数字,所以之前暂时采用的是2019年养老金计发基数9910元,核算临时养老金。11月~12月时再补发前10个月的差额。而11月以后的退休人员,会直接按最新标准计发养老金,不存在补差问题。
由于各地公布本年度计算养老金采用的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计发基数的时间不一样,所以本年度退休人员补发差额的时间也不一样。有快有慢,一个地区一个样。
那么,2021年退休职工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的相关进展如何呢?截止目前,就不完全统计,以下地区已公布今年最终的养老金计发基数。
北京:10534元
上海:10338元
天津:8324元
青海:7908元
宁夏:7215元
陕西:6914元
山东:6893元
甘肃:6791元
河北:6575元
辽宁:6340元(大连8038、沈阳7530)
江西:6306元
由上述数据不难看出,养老金计发基数差距明显。由于养老金计发基数和养老金待遇成正比,并且是核定养老金待遇的关键要素,所以养老金计发基数越高的地区,养老金待遇也越高。所以同样的缴费情况,在社会平均工资高的地区退休,养老金待遇会高很多。
当然,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养老金计发基数、养老金待遇均存在内在的关联,缴费标准高,养老金待遇才能高。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对比近年来数据,大多数地区每年核发退休时养老金待遇的计发基数的增长率要略高于退休后人均养老金增长率。以2021年为例,北京的养老金计发基数10534元,比上一年度的9910元增加了624元,增长率为6.3%左右。
而今年退休职工的人均养老金增加比例为4.5%。这样做,是为了确保缴费标准更高,尽了更多缴费义务的晚退休的人,养老金待遇要比早退休的人高些,避免倒挂。
目前,还有不少地区没有公布2021年退休职工养老金计发基数,仍采用2019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基数核发临时养老金。如:广东7860元,江苏7602元,福建6699元,广西5889元、黑龙江4835元。
综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退休时,如果计算养老金采用的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还没有公布,往往会采用N-1年度的数据,临时计发养老金。待最新数据公布后,再补发养老金差额。
如果退休时,计算养老金采用的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已经公布,就不存在补差问题。不论是否需要补差,本年度核发养老金待遇的最终标准是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