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份相继公布养老金方案:宁夏、陕西、河北、辽宁今年这样涨!

多省份相继公布养老金方案:宁夏、陕西、河北、辽宁今年这样涨!
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调整人群:
整个地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调整内容:
2021年1月1日起发放的养老金数额
宁夏2021年养老金方案
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挂钩调整:
01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
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含15年),每月统一调整30元,
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不满1年按1年计算),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1元。
02 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
增加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如调整不足20元的按20元调整。
适当倾斜:
高龄人员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15元;
年满8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
艰苦边远地区
艰苦边远一类区:每人每月增加20元;
艰苦边远三类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企业军转干部低于4407元的调整到4407元。
陕西省2021年养老金方案
今年陕西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并轨”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56元。
挂钩调整
01 按缴费年限调整
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
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注:缴费年限包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02 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
增加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
注: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适当倾斜
高龄退休人员
70至74周岁的,增加10元;
75至79周岁的,增加20元;
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30元。
河北省养老金方案
定额调整
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9元。
挂钩调整
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3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倾斜调整
高龄退休人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艰苦边远地区人员
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増加20元,
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
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与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照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对应的调整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辽宁省养老金方案
定额调整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
挂钩调整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6%增加基本养老金。
倾斜调整
高龄退休人员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
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
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统筹内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文章内容整理自沈阳晚报、新华网、中国青年网、陕西卫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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