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的通知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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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6
HR社群
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明确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标准。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统筹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计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统筹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计发。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