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江门市失业保险比例调整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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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3-14
2016年3月江门市失业保险比例调整
为扶持江门市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调动企业依法为在岗职工全员参保和足额缴费的积极性,经江门市人民政府同意,江门市于2016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江门市失业保险费实施优惠政策,用人单位费率由1.5%下降至0.8%,个人费率由0.5%下降至0.2%,降幅达到50%,进一步降低了江门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压力。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