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随州社会保险缴费费率调整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1326
时间:2015-11-02
2015年10月随州社会保险缴费费率调整
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随州市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缴费费率下调,工伤保险费率下调
0.25%
,生育保险费率下调
50%
,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目前,随州市工伤保险执行的是浮动费率征收政策,按照行业内别,根据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费收支率和工伤事故率等因素,核定本年度工伤保险费的浮动比例。按照工伤保险“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筹资原则,调整前我市工伤保险费率在
1%-2%
范围内浮动,下调
0.25%
后,在
0.75%-1.5%
范围内浮动。
另外,生育保险调整前的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1%
下调为
0.5%
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