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衡阳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1384
时间:2015-09-22
2015年7月衡阳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经市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的调整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各为6%,最高缴存比例各为12%。
二、市属各缴存单位其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之和为126元。
三、市属各缴存单位其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之和为2708元/月。
四、中央、省属直管驻衡单位和职工最高月缴存额之和不得超过3384元。
五、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行业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六、我市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