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满州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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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7-30
HR社群
为准确测定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方案,请各用人单位如实填报职工工资(注:填报工资为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资额口径以统计局规定项目为准)。
职工缴费工资基数必须在本单位公示后由单位负责人和工会主席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各用人单位参加五项保险的人数、缴费基数应如实上报,填写一致。审核的重点是企业单位参加五项保险的人数、缴费基数是否一致。机关、事业单位用工必须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各用人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按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申报,未达到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申报,即3007.3元(据市统计局统计结果,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12.17元)。
该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