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徐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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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7-28
根据省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80号)现就我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149元;
2,自2015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5546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考虑到我市私营企业占一定的比例,且低收入群体客观存在,我市市区最低缴费基数按2550元执行。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体员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市区用人单位实际平均工资在2550元以下的,按人均工资2550元确定工资总额基数。
3,市区生育、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4,各县(市)、铜山区的执行标准可参照市区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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