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乌鲁木齐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调整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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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7-14
从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31日,乌鲁木齐失业保险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月缴费工资的2%缴纳,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缴纳,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用;
从2015年4月1日-2015年12月31日,乌鲁木齐失业保险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月缴费工资的1.5%缴纳,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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