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门诊费等多项费用纳入医保 全面推行医疗保险“一张网管理”
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江西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为广大参保市民提供更有保障、更加方便、更加快捷的医疗保险服务,近日,江西省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印发《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全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将门诊费、入院前急诊医疗费、日间手术费、异地就医费等多项费用纳入医保范围。
各地不得设置限制性参保政策 不得另行制定或设置限制性规定
《措施》中表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加医疗保险权利。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确保人民群众参加医疗保险合法权利,实现应保尽保。各地不得以单位退休人员比重过多、灵活就业人员患病等为由设置限制性参保政策。
依法保障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除《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依法先行支付情形除外)、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和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参保人员其他合法合规的医疗费用,均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予以报销支付。各地不得另行制定或设置限制性的规定。
因特殊情况错过参保缴费时间可补缴费后继续参保 各地不得另行设置医保生效时间
畅通特殊情况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通道。坚持城乡居民集中时间参保缴费的同时,对因子女随父母就业流动、军人退役、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等特殊情况及其他合理的特殊情况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时间的,可允许参保居民按规定补缴欠缴期间的个人应缴纳费用后办理参保手续。
统一医疗保险待遇生效时间。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后次日起即可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需凭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各地不得另行设置医疗保险待遇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