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额度上浮20%,二孩及以上家庭购首套房公积金个人最高可贷48万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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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2
南都讯 记者蒋奇政 10月10日,惠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发布关于印发《提高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通知,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最高额度48万,夫妻共贷款最高额度为72万。
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细则提到,二孩及以上家庭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是在此前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即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8万,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二孩政策只是最高上限额度提高,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不变,最终可贷额度将结合职工公积金缴存情况、家庭收入、购房总价款、首付比例等因素综合计算得出。
出生医学证明可作为佐证材料
细则解释,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所需要的认定材料为,申请职工应当提供可以体现家庭子女(二个及以上现有子女)情况的户口薄。如户口簿无法体现家庭子女情况的,可以补充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
离异、再婚家庭子女计入抚养权一方
细则对于离异家庭和收养子女的情况也做出了规定:对离异、再婚家庭的子女个数按计入拥有抚养权的一方,申请贷款时需提供离婚协议(离婚登记备案)或离婚判决材料等可证明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佐证材料;收养的子女可计入家庭子女个数,如户口簿无法体现家庭子女情况的,需提供收养登记证等可以证明合法收养关系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