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医保局积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
一直以来,市医保局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优化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巩固提升生育保险待遇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优化生育津贴经办流程。全面落实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及时足额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医疗费直接结算后,无需另外提供材料申请生育津贴待遇,经办机构直接从医保平台采集信息,待遇核定后发放至女职工指定银行账户中,切实保障参保职工生育权益。2023年,“免申即享”拨付生育津贴共计2273人,拨付金额3874.8万元。
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参保职工计划生育医疗保障水平和产检医疗保障水平,将参保职工产前检查支付标准由380元提高至600元,并提高部分生育计生费用报销额度。扩大生育保险政策覆盖范围,将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规定执行待遇。2024年1月1日执行新政策以来,我市参保职工生育医疗保险已享受待遇274人次,基金支出15.66万元,待遇水平平均提高68%。
搭建“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平台。完成“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平台搭建,通过畅通网上审批、部门数据共享、精简办事材料,将原来需要多部门跑腿的新生儿参保业务改为“掌上办”“秒批秒办”,新生儿监护人在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后无需等待即可完成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新生儿出生后,享受“出生即参保、落地即享受”的待遇保障。新生儿监护人可通过“淮北医保”微信公众号、皖事通APP、安徽政务服务网等渠道进入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登记、缴费、查询一键通办。截至2023年底,全市新生儿参保19112人。(记者 王陈陈 通讯员 舒鹏 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