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保参保基数上下限变更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619 时间:2023-09-06 分享 复制链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扫码分享 复制链接成功 调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为4751元,最高标准为23757元。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09。 社保计算器▷►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企业社保代缴、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薪资代发、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员工商保、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上一篇: 银川工伤费率调整通知 下一篇: 赣州开展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