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完善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近日,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完善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市三孩家庭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上浮20%。即依法生育三孩的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家庭在我市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96万元,依法生育三孩的单缴存职工(夫妻一方)家庭在我市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到84万元。
二、本政策于2023年8月4日起施行,以业务受理时间为准。本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增加政策不叠加使用。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政策解读:
1.我市三孩家庭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上浮20%。即依法生育三孩的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家庭在我市购(建)自住住房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96万元;依法生育三孩的单缴存职工(夫妻一方)家庭在我市购(建)自住住房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到84万元。
注:(1)依法生育三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区分首次使用或第二次使用。
(2)贷款可贷额度在现行贷款计算公式计算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但最高不得超过购房所在地规定的依法生育三孩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96万元,单缴存职工84万元。
举例:(1)依法生育三孩的双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通过贷款计算公式计算可贷金额为70万元,加上增加的20万元为90万元。政策调整前最高可贷80万元,政策调整后最高可贷90万元。
(2)依法生育三孩的双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通过贷款计算公式计算可贷金额为80万元,加上增加的20万元为100万元。政策调整前最高可贷80万元,政策调整后最高可贷96万元。
依法生育三孩的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同理计算。
2.本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或增加政策不叠加使用。
3.本政策自2023年8月4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