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社保变更工伤保险单位费率的通知,2023-01生效,海口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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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13
海口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0.16%变更为0.12%(调整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实际缴费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调整后的行业基准费率结合用人单位的浮动费率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规定核定) 政策通知:http://hrss.hainan.gov.cn/hrss/gfxwj/202301/570261961e9840f2baed3f03a9600aa0.shtml 政策解读:http://hrss.hainan.gov.cn/hrss/zxjd/202301/920cb2bc49184e5e9dd0be1d62d9e370.shtml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