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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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08
来源:【曲靖日报-掌上曲靖】
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最高缴存额可达5570元
工作人员正在办理公积金业务。杨羚 摄
本报讯 6月24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即日起,调整2022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205元,比上一年度增加942元。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下限为: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经开区和宣威市属于二类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00元,按最低缴存比例5%执行,月缴存额下限为150元;其余各县属于三类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350元,按最低缴存比例5%执行,月缴存额下限为136元。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2021年曲靖市全部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核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205元和月缴存额上限为5570元。
曲靖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7735元,缴存比例为5%,月缴存额为774元,尚未缴存月份均按照此标准执行。
2022年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仍按不低于5%、不高于12%的标准执行。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下限规定,并将确定的月缴存额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杨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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