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社保参保及缴费指南
一、单位职工参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由单位申报基数、代扣代缴。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缴纳16%,职工缴纳8%。
(二)失业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缴纳0.5%,职工缴纳0.5%。
(三)工伤保险
缴费比例:按照一类至八类行业分为:0.2%、0.4%、0.7%、0.9%、1.1%、1.3%、1.6%、1.9%(根据降费率政策按现行基准费率下降50%),单位全额缴纳,职工无须缴纳。
南宁哪些企业可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1.小微民营企业等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不与其他险种同时参保
小微民营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使用季节工的企业和扶贫车间中有劳动关系的员工,可以优先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和先行缴纳工伤保险费,不与其他险种同时参保。
2.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南宁市建筑施工企业可以按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总造价的1.3‰(根据降费率政策按现行基准费率下降50%)缴纳工伤保险。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前,该项目从业人员因工遭受事故伤害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直白点说,只要农民工朋友到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项目工作,无论是干一个月还是干三个月,都能够获得工伤保险的保障。
3.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快递企业可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分支机构名录或快递末端网点备案回执,到基层快递网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单位如何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
(一)现场办理
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可到任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现场办理(详细地址见文末);
现场申报材料:《南宁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增减员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如批量增员请提供电子文档。
扫描以下二维码可下载
《南宁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增减员申报表》
(二)网上办理
开通了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的单位,也可使用单位数字证书(ukey)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扫描以下二维码可查看
《数字证书(Ukey)办理指南》
单位如何缴纳社保费?
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广西税务部门提供线上线下两种渠道:
(一)线上渠道
1.使用“广西税务用人单位客户端(社保费专用)”缴纳社保费,网址:https://sbf.guangxi.chinatax.gov.cn:9008/ 。缴费人可通过客户端完成户籍确认、三方协议签约、申报缴费和缴费凭证打印等事项。
2.使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缴纳社保费,操作步骤与“广西税务用人单位客户端(社保费专用)”一致。
(二)线下渠道
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或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前往银行柜台缴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比例为20%,可以在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和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由个人缴纳。
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参考
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最新公布为准,可实时关注人社部门相关信息哦!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一)线上办理
南宁市民可通过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以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为例:进入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首页>>>掌上办事>>>参保缴费>>>灵活就业参保,注册登录后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参保。
(二)现场办理
市民也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前往任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电话见文末)。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费?
社保费缴纳业务请向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扫一扫,办一办社保缴费↓↓↓
三、城乡居民参保
南宁市城乡居民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共15个档次,政府有补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如何办理?
市民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等前往任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或各县(市、区)、开发区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城乡居民如何缴费?
社保费缴纳业务请向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扫一扫,办一办社保缴费↓↓↓
四、港澳台居民参保
按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经办程序与内地(大陆)居民一致。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提升企业和职工依法参保意识,依托南宁“智慧人社”系统优势优化升级社保服务,进一步织密首府社会保障安全网,切实推进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
温馨提醒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请向市医保部门咨询(电话:0771-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