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832 时间:2021-12-22 分享 复制链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扫码分享 复制链接成功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2-01。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全国中小微企业社保代缴、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薪资代发、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立即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企业社保代缴、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薪资代发、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员工商保、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上一篇: 西安医疗工伤失业基数上下限通知 下一篇: 广州公积金下限调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