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参保缴费相关政策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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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1-19
安徽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参保缴费相关政策
二、统一执行经国家核准的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四、实施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后,参保人员在省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不转移养老保险基金。